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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后的初心故事
来源:九段所 谭小凤 毛建一 发表时间:2021-09-09 浏览:1776 分享:

    日前,包工头单利阳将一面锦旗送到了西湖区浙江九段律师事务所胡孝良、孔令维两位党员律师手中。

  “官司深陷阎罗,九段妙手回生”十二个金色大字,饱含绝处逢生后,单利阳的无限谢意。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这还要从2013年年初说起。当时单利阳作为实际施工人,向一家公司承包了东阳至磐安的公路怀万线路面建设施工工程,总工程款为225万元。但工程完工交付后,已通车多年,这家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余下的69万余元工程款,致使单利阳无法结清民工工资及材料款,面对巨额的债务和生活的压力,单利阳及民工们尝试了多种要债手段,但终究无济于事。

  无奈之下,单利阳只得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先后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及第三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巨额工程款。可是,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相继被驳回。

  收不回工程欠款,就不能给民工发放劳务工资,也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经打听,单利阳了解到浙江九段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解决建筑房地产法律纠纷的事务所,于是慕名来到西湖区,找到了胡孝良、孔令维两位律师,希望能够给他找到一条法律上的“生路”。


  胡孝良是资深党员律师,曾是浙江省首届“十佳律师”荣誉称号获得者之一,孔令维是中共九段党支部书记,两位律师一直以来不忘初心,对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都很重视。接待单利阳后,两位律师发现案件材料虽然很多,但欠缺证明单利阳和该公司存在分包关系的直接和关键证据,要使案件柳暗花明,必须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间接证据,且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形成闭环的证据链。

  于是,胡孝良、孔令维两位律师仔细研读了一、二审全案材料。他俩认为,单利阳持有公司出具的施工班组工程量结算表,以及结合该公司已直接支付单利阳部分工程款的事实,可以间接证明单利阳是案涉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案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从表面上看,虽由第三人与中天公司签订,实质上系单利阳挂靠第三人与中天公司签订,且无证据证明第三人与单利阳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单利阳不具备施工资质,故可综合认定单利阳系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权向该公司主张剩余工程款,并且应支付利息。

  经胡孝良、孔令维两位律师的条分缕析和专业判断,单利阳翻案的信心大增,决定委托两位律师,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经法院开庭审理,完全采纳了两位律师的观点,作出裁定:撤销原一、二审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最终,案件经原审人民法院调解,单利阳拿到了未付工程款692882元和利息121254元。对单利阳而言,该案原本被判了“死”刑,如今像从阎罗殿走了一圈后,起死回生了,民工们的劳务工资可补发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可得到保障了。单利阳激动万分,饱含热泪,对两位律师感谢之至,于是送来这一面锦旗。

  面对这一面锦旗,胡孝良律师深有感触地说:“的确,像单利阳这样的当事人,作为一名普通包工头,亦属社会的弱势群体,一个普通官司的败诉,可能就是压垮他神经的一根稻草。一场官司,往往就是当事人意志毅力信念等要素的决战,其对人的身心压力和折磨,非当事人所能想象。作为律师,特别是我与孔令维两人都是党员律师,要始终不忘初心,敢于为弱势群体发声,要为弱者撑腰。”

  这就是,一面锦旗后的初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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