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叶琪琪遗失实习证一本,实习证号:11012107112139,声明作废。申请人联系电话:13051612172。
申请人签名:叶琪琪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