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区县律工委(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律协〔2023〕11号文件通知,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6月中下旬召开,共分配给杭州市律师协会代表175名、理事候选人29名、监事候选人4名。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出席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及监事候选人推选产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浙律协〔2023〕11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律师队伍发展实际,以2022年底杭州律师人数为基数,依照如下原则进行名额分配:
1.按各区、县(市)执业律师人数约1.3%(四舍五入)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满一人的单位计为1人;
2.代表机动名额由市律协根据省律协代表构成要求确定;
3.根据浙律协〔2023〕11号文件规定,杭州市律师协会现任会长为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当然代表。
具体分配方案附后(附件一)。
二、代表的条件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二)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
(三)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
(四)具有较好的律师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执业经验。
三、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是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援律师不受此限);
(三)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
(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五)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四、监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是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连续执业八年以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连续执业三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执业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
(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心律师行业管理,具有奉献精神;
(五)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代表、理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
代表可根据各区、县(市)及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采取选举或推举的方式民主产生,由各区县律工委(分会)在各地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公职律师代表2名、公司律师代表1名,由市司法局律工处推举产生。
理事、监事候选人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律协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经市律师行业党委、会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名单;提交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代表、理事及监事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律协。
六、其他事项
1.代表、理事及监事候选人应当体现先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同时应有利于省律协工作的连续性和长远发展。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考虑党内律师、党外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援律师的人数;理事候选人中女律师、40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合计比例不低于35%。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较上一届更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2.代表确定后,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二)、《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三)。候选人登记表中,个人简历一栏从大学或参加工作开始填写。代表汇总表以各区县律工委(分会)为单位统一上报。同时,每位代表需另附个人简介一份,格式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政治面貌,××年开始执业、现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及职务,曾任和现任律师协会职务(均需注明届数,例如:曾任×律协第几届理事会××职务),现任主要社会职务(包括全国、省、市律协和市级以上的相关社会职务),表彰、奖励(部级、省级、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字数不超过500字。
3.各区县律工委(分会)于5月14日前统一将各地《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登记表》、《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代表个人简介、代表2寸蓝底证件照1张分别通过E-mail(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两种方式打包报送市律协。
联系人:市律协党委办 胡敏佳 0571-87555607
传 真:0571-87555120
E-mail:hzlxdwb@hzlawyer.net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07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楼党委办
附件2: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登记表.doc
中共杭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