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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家事专业委员会“财富管理和传承以及遗产管理人操作实务座谈”
来源:家事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3-05-23 浏览:798 分享:

2023年5月21日下午,由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财富管理和传承及遗产管理人操作实务座谈”在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顺利召开。浙江省婚家委副主任金丽迪、章卫光,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杜晶,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小军、副主任连银迪,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施晓、周苗红及各专委会委员等共同参加了本次主题座谈。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作为调研嘉宾共同参与。

本次座谈由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何嘉川主持。座谈第一个部分以“财富管理和传承”为中心,围绕其范畴、困境、与融合展开。在范畴的话题下,吴小燕律师指出财富的双重内涵,强调了当事人的意愿。徐雪梅律师认为当下财富管理已经历了传统业务阶段、前期法律咨询业务阶段、新工具阶段这三个阶段。连银迪副主任着重介绍了信托,提出信托服务本质就是民事信托,家族信托并非富人的特有财富管理工具。

在困境的话题下,施晓副主任指出,通过团队合作的形式能最大地整合资源,提升团队综合服务能力,以满足财富管理综合需求。陈果律师提出了三点困境突破口。第一是有意识地挖掘客户需求,第二是增强客户与律师间的互信程度,第三是培养律师专业领域的知识,发挥中立性。郑海丽律师也强调了律师间的沟通,并分享了上市公司股权代持的遗嘱注意点、信托设立实务经验。

在融合的话题下,金丽迪副主任指出,可以加强金融工具与法律工具的叠加效果,充分利用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王楠律师则提出法律工具的运用、细分市场、加强律师间合作都可以加强家事领域与财富管理领域的融合。侯二朋律师作为养老领域的专业律师提出老年人财富管理需求的看法。

座谈第二个部分以“遗产管理人”为中心,围绕着其选任、法律地位两个子话题展开。何嘉川秘书长解读了《民法典》第1145条、1146条。魏小军主任针对实务中遗产管理人制度运用较少的现象做出了分析,介绍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最初的设立目的,指出当下遗产管理人在理论和实务中需求尚存冲突的现状。律师在处理继承纠纷时实质也是在承担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最后,杜晶副会长总结道浙江省各地律协间要加强沟通,提升专委会的专业能力。章卫光副主任感谢了省律协、杭州律协、宁波律协的对本次主题调研活动的配合,通过三方联动也对遗产管理人制度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本次座谈的举办大大加强了浙江省内家事专业委员会的凝聚力,也让各委员获悉了财富管理的最新发展方向与突破路径,了解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事务中的运用现状,更好地推动了浙江省婚姻家事领域律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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