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市财政局法规处 李胜军律师
党中央对数据经济的定位十分清晰,“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将数据经济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数据经济的发展。在坚定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队伍中,有法治专业素养的公职律师更要吃透政策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数据经济出现的时间较短,但发展十分迅猛,但做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还处于发展初期,各方面的知识经验尚不成熟,对大多数人还是一个新领域、新概念,大众对其认知并不清晰,发展方向认识并不到位。
此次,杭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的“杭州市数据经济与合规”专题培训恰逢其时,它为我们提供了了解、把握、思考、探讨、洞察数据经济的好机会。
感谢组织者精心策划培训内容,邀请到数据经济领域前沿研究团队的专家、学者,数据经济实践团队的开拓者、实践人员,数据经济法律服务团队的组织者、带头人,从数据经济有关政策的解读、指导,数据经济热点分析、研究,到数据经济疑难问题摸索、探讨,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等,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多角度进行了讲解和指导。
通过培训,我们认识到数据经济作为生产要素的含义,培育数据经济的必要性,数据经济发展的难点,数据经济法治领域的困惑等等,从而更利于我们加强有关问题的思考,在具体工作中,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定,更加有为地履行我们的职责。、
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冯荣梅律师
数据作为新型的生产要素,在近年来如火如荼的发展,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的日新月异的变化已经给生产和生活已经带来巨大变化,未来将会更加迅猛发展甚至翻天覆地的变革。
公司律师作为企业发展中保驾护航的存在,更应当主动迎接和拥抱这种变化,了解企业面临的外部的机遇和挑战,同时针对数据本身基础运行逻辑应当深入的了解和学习。
本次杭州律协组织的“数据经济与合规”的培训给中国的公司律师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中国信通院的耿瑶研究员从 数据要素的作为新形态生产要素的特点、数据要素的发展框架、数据要素从国外到国内数据发展的现状,从中央到地方的数据发展情况,结合数据二十条的分析,以及场外场内数据流通和交易的问题等做了全方位的概括和总结,让我们对数据发展有了整体的认识。
本次培训中,郑院长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数据模型的算法基础逻辑展现给各位与会者,将数据以及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算法予以剖析,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
本次数据经济与合规的培训十分成功,从这次培训中,不仅对数据要素的作为新型生产力的这一发展趋势的更新的认识,同时也看面临的实际问题,尤其企业在发展数据经济的合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的发展,也是关系整个社会和个人的数据和信息的安全。公司律师应该国家新质生产力号召,应该了解数据发展的方向,同时结合公司的需求,与时俱进,在数据发展的过程中为企业的数据安全以及合法合规的发展带来助力。
三、北京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 郑玲珠律师
近几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数据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凸显。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构建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数据要素市场推进的“四梁八柱”。我国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如此高的定位在世界范围内尚属首次,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市场。近三年,更是围绕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要素、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文件。
在此背景下,杭州市律师协会与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数据经济与合规培训”专题培训班如期而至。本次培训邀请了多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共同探讨数据经济的发展与合规管理的实践问题。组织方在课程设置上做了精心部署,分别有政策研究专家、行业主管部门专家、技术专家、法律实务专家、会计学专家等从制度的顶层设计、数据资产入表实务、数据交易、数据合规、隐私计算、大模型前沿技术、温州数安港模式的实操等全方面、跨专业的交叉分享,可谓是知识盛宴;从培训形式上更是有讲座分享以及交流座谈的环节,给与会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让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以及社会执业律师有了交流的机会。
有幸参与本次培训,不仅加深了我对数据经济的理解,也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对数据合规、数据要素市场有了更全面的思考,更是让我对顶层设计有了更高维度的认知,感谢组织方的筹备安排,期待更多类似的培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