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主办 《杭州律师》欢迎投稿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下载中心
热门文章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委员会 > 家事专业委员会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家事专业委员会“如何化解离婚纠纷调解中的难点”专题沙龙会议综述
来源:家事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4-06-03 浏览:319 分享:

2024年5月29日下午,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针对委员会调解组关于“如何化解离婚纠纷调解中的难点”内容,在浙江博翔(杭州)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顺利召开,杭州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叶舒、秘书长何嘉川、副秘书长李雅斓、刘维与30多位委员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会议的首个环节,调解组组长刘超律师围绕“如何化解对方的情绪对立”、“如何降低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的预”等八个离婚纠纷案件调解常见难点展开,结合其办案经验,以男性律师的视角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法:

1.如何化解对方的情绪对立:聆听对方的情绪宣泄,适当给予肯定,引导对方愿意说出真实想法;

2.如何降低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的预期:首先让对方从情绪中解脱出来,消除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披露己方的风险,放大法官的作用;

3.如何化解我方“一定要对方承认出轨”的心结:需要真正了解当事人为什么有这样的心结,争对错的结果是否仍然痛苦,引导当事人放下执念;

4.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对于“子女利益最大化”达成一致意见:首先,要了解当事人争取抚养权的原因。其次,要为当事人客观分析谁更适合抚育子女。最后,要站在当事人的视角剖析怎样才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5.如何判断哪些夫妻是可以劝和的:了解当事人离婚原因,判断当事人要求离婚是否出于一时之气、是否对对方还有期待、双方资产分割是否符合时机等,适当运用心理学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

6.如何解决律师与律师的对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律师要规避“同仇敌忾”的心态;

7.如何在调解中实现双方财产透明:通过财产申报令、调查取证、交叉询问等方式掌握对方财产信息;

8.如何借力第三方促成调解:根据案件情况,适当地通过调解员、法官、上级领导、第三方调解机构、对方父母的介入促成调解。

紧接着,调解组副组长王楠律师围绕同样的八个难点展开,从女性律师视角展开分享。家事纠纷中男女思维方式不同,导致立场不同,作为律师我们应当以愿意作为双方之间的桥梁的心态开展调解工作,基于此,王律师前述常见调解难点从女律师的视角给出了应对策略:

1.如何化解对方的情绪对立:律师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在沟通中注意语言的色彩,在合理范围内,对于非原则问题表示理解和赞同,但原则问题不能让步。

2.如何降低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的预期:告知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分析案件中财产取证问题。

3.如何化解我方“一定要对方承认出轨”的心结:心结的根源在于内心伤害无法弥补、自我评价出现问题、不甘心心态,应对问题的方式有时不是法律,而是心理创伤的抚慰。

4.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对于“子女利益最大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都争夺抚养权,首先对于双方表示赞赏,然后挖掘争夺背后的原因,并寻找其他解决方案。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首先请双方说明理由,评估双方对孩子的感情,为当事人考虑资源置换方案。

5.如何判断哪些夫妻是可以劝和的:观察双方对于离婚的反应、是否对配偶还有感情,分析当事人的家庭羁绊大小。

6.如何解决律师与律师的对立:争取同行认可,以互通有无、一起努力的心态办理案件。

7.如何在调解中实现双方财产透明:相互询问已知对方的财产线索,具体分析论证。

8.如何借力第三方促成调解:适当的借助朋友、子女、妇联、纪委的力量做好沟通工作。

最后,全体委员就本次沙龙主题进行交流与讨论,各委员积极发言,从自身的家事案件调解经验出发,就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程序、多子女家庭抚养权调解问题、家事纠纷的非诉法律服务等多各方面展开了充分讨论,并结合实务中的热门焦点发表意见。男女律师思维的碰撞和家事调解经验的分享,有利于提升专委会委员律师通过调解解决家事争议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家事律师在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 下载本页  |  打印  |  关闭 ]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编委会 | 工作信箱 | 管理登录
浙ICP备14042401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171号
主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