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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表时间:2024-06-25 浏览:1651 分享:

各区、县(市)司法局,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0日止。

  二、考核及备案对象

  全市2023年7月1日前领证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三、考核程序和提交的材料

  (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分别填写《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2023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

  (二)年度考核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本人登录“浙江省司法厅律师在线”(登录账号为本人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网址:https://ls.sft.zj.gov.cn/,选择“浙里办用户”“律师”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年度考核”—“公职公司律师考核”—“考核申报”,进行申报。《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或《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表》,需要完成填报并本人签名、单位出具意见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在“考核申报材料”栏目上传。

  (三)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权限对网上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各区、县(市)司法局对同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的公职律师进行审核。

  (四)通过审核后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备案工作由所在单

位集中办理,并提交汇总表和律师工作证:

  1.公职律师所在单位的材料包括:《2023年度公职律师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3)、《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本单位全体公职律师工作证。

   2.公司律师所在单位提交材料包括:《2023年度公司律师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5)、《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本单位全体公司律师工作证。

  (五)各单位年度考核材料可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508室杭州市司法局律师与仲裁工作处(邮件请附回寄地址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也可直接递交至市民中心A座508室。律师工作证由市司法局审核,加盖备案章后寄回各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年度考核工作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年度考核材料将作为其执业档案,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所在单位保管,请各单位对年度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二)各单位应履行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职责,对因辞职、调任、转任、退休或者辞退、开除等原因不再具备担任公职、公司律师条件的,应及时向市司法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三)因“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栏已盖满需换发律师工作证的,所在单位应填报《律师工作证书换发汇总表》(附件6)和律师的蓝底两寸免冠近照一张,与其它考核材料一并提交。

相关表格可通过杭州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司法局律工处联系。联系人:徐剑、周盛军、龚琰,联系电话:85256533、85256535。

附件:1.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

   2.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表

   3.2023年度公职律师工作统计汇总表

   4.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5.2023年度公司律师工作统计汇总表

    6.律师工作证书换发汇总表

附件详见:杭司〔2024〕68号.doc

 

                          杭州市司法局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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