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由杭州市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主办的“刑事案件法庭发问技能”沙龙活动在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理所”)大会议室顺利举行。刑诉委主任班子、刑诉委委员及秘书处成员、非委员律师等5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研讨会分为《向利益相同一方人员发问》和《向利益冲突一方人员发问》两个板块,一共邀请到十位嘉宾针对两个专题进行分享,沙龙活动由安理所委员伍炫蓉主持。
专题一《向利益相同一方人员发问》环节。分享嘉宾张立洲律师总结了发问的目的性、证据性、完整性、开放性与互动性五点特性。洪丹霞律师分享了其庭前辅导会见的准备包含时间、主题、内容、形式、风险及庭审中面对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措施。盛松涛律师重申了庭前会见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同时认为律师应当做好押题准备工作。章晓静律师针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提出了需要结合案件证据情况与证人的性格特点等综合分析判断必要性,尽量准备同步录音录像。赵伯健律师从自己办理的轮奸案件切入,主张对同案犯发问应当秉持“明知故问、不知不问”的原则。
楼宇广主任对以上五位嘉宾的分享进行了点评。楼主任提出,在向利益相同一方人员发问时,我们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在问题处理上有时要选择化简为繁,有时要选择化繁为简,同时做到主次分明,争取达到最佳效果。
专题二《向利益冲突一方人员发问》环节。分享嘉宾严华丰律师,从“明确可控”“作证方式”“降低对抗性”三个维度对发问环节展开介绍。姚世榜律师从发问的目的引出发问提纲应当注重铺垫与连贯性,同时向大家提示应当注意保密性。陈明杰律师认为,发问的必要性在于推翻不利与明确有利,深入分析了律师在实务中应当结合客观证据考察证人的记忆力与证明力。李裕律师针对侦查人员出庭说明被告人到案情况、讯问情况及证人询问情况相关内容,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王良宝主任分享了鉴定人的发问经验,一是要积极、主动申请鉴定人出庭;二是要熟悉庭审鉴定人发问的规则;三是要精心设计发问提纲。
王小兵主任对上述五位嘉宾的分享进行了点评。王主任认为发问目的为固定有利、模糊不利,发问环节应做到问题设计犀利但语气柔和,立场鲜明但情绪稳定。王主任还就良好的律师制度、功能完备的案件分流制度及保障证人出庭制度进行了展望。
在本次活动的最后,杭州市律协刑诉委主任朱卫永进行了总结。朱主任感谢各位委员、非委员参加本次研讨会,感谢安理所为刑诉委走进律所系列活动增光添彩,感叹于实务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及发问的痛点、难点,结合自身办理的案例归纳出律师应当积极反对、善于应对反对、及时总结。最后朱主任表示刑诉委将继续开展好相关活动,期待大家继续参加研究学习活动。
整场活动持续了三个小时,在委员及非委员律师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