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律协: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水平,研究探讨律师行业的发展规律,推动浙江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新《律师法》施行之际,浙江省律师协会定于2008年5月底,举办“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本次论坛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杭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现将本次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
2008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报到;5月29日下午―30日上午,会期一天。
二、论坛地点
杭州大华饭店,地址:杭州市南山路171号,总机:0571-87181888。
三、参加人员
1.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本省各市(省直)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邀请嘉宾
1.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副厅长、律管处长,杭州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副处长;
2.本省各市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
3.全国律协会长或副会长,部分外省市兄弟律协会长(广州、南京、济南、苏州、福州、合肥、南昌及乌鲁木齐等城市)。
五、论坛安排
1.5月29日下午13:30-14:20:开幕式;
2.5月29日下午14:20-16:45:大会交流;
3.5月30日上午08:20-11:00:分专题交流;
4.5月30日上午11:00-11:30:闭幕式。
六、论坛议题
1.律师业如何实现科学发展;
2.新《律师法》对律师业的影响;
3.律协党组织的建设;
4.新《律师法》框架下如何更好地实现“两结合”管理;
5.市级律师协会的建设(地位与作用、困惑与希望);
6.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优势与局限。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市(省直)律协于5月10日前将参加会议的名单报会务组;
2.省律协和杭州市律协将向各市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发出邀请,请各市(省直)律协做好联系落实工作;
3.请各市(省直)律协务必于5月16日前,将演讲稿传真或电邮会务组;
4.本次会议的会务、食宿费用全部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和杭州市律师协会承担;
5.请各位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如期参加会议。
会务组联系人:杭州市律师协会
李美华(副秘书长) (0571)87555127 13868021450
汪 蔚(办公室主任)(0571)87555128 13605812882
传真:(0571)87555120
网址:www.hzlawyer.net
电子邮件:office@hzlawyer.net
附件一:“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大会交流专题演讲安排.doc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