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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市中院联合举办民商事法律业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市律协秘书处 发表时间:2008-07-04 浏览:9062 分享: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丰富培训方式方法,经研究,决定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民商事法律业务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17至21日上午,时间四天半(共9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培训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主楼五楼:千人会堂。

    三、培训对象

    全体执业律师(请携带“杭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卡”,未办卡的律师请提前到律协秘书处办理)。

    四、培训内容

    民商事法律业务(公司、合同、保险、劳动、民诉等),授课老师由市中院负责邀请最高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的知名学者、教授(目前课程和老师尚在安排落实中),课程表请于7月15日前后在“杭州律师网”www.hzlawyer.net下载中心下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为两家联合举办,人数多场地大,因而组织工作比较复杂,请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务必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及时将培训信息告知每一位律师。

    2.为了使培训顺利进行,既不浪费资源又控制好参加人数,本次培训采用发放听课证的形式,请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安排好每天(场)的参加人员,听课证多余的或需要补加的请于15日前与秘书处联系,以便及时调整。秘书处人员将对每场听课律师刷登录卡签到,并统计到课情况。

    3.本期培训不安排食宿。考虑到县(市)律师的交通原因,需要食宿的律师可以由秘书处代为预定,名单及日期于12日前电话或传真告知,费用自理(标准房240元/间,餐费100元/天,报到时直接向饭店办理)。

    4.请每位参加培训的律师,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按照划定的区域就坐听课,尽量不迟到早退,将手机处于静音状态,以保证培训质量。另外,因参加培训人多泊车会有困难,请尽量考虑其他交通工具前往。

    5.本次的联合培训时间长、人数多,要求各位律师能基本完成本注册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课时仍不足的,请及时参加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市律协今年不再举办集中教育培训。

    联系人:汪  蔚  余素珍

    联系电话:87555128  传真:87555120。

 

 

                              二○○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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