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律协、律协联络小组、律师事务所:
为了帮助即将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系统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树立良好执业观念和执业操守,进一步提高执业技能,为日后从事律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及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有关规定及年度工作计划,浙江正义律师学院将于2008年11月中旬在杭州举办今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已经领取实习证,拟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人员。
1.本期培训参加人员为已在2008年4月25日前报名而未参加今年第一期培训的实习人员(见附件一)。
2.2008年4月25日后报名的实习人员,请参加将于2009年3月举办的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3.未经预报名的实习人员,谢绝参加。
二、培训时间:
2008年11月13日报到,11月14日至11月28日上课。
三、报到地点:
浙江省委党校内文欣大厦一楼大厅,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80号,电话:0571-88266888 88266666。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报到时交培训费600元,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自理。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未申领或未携带者谢绝参加。
2. 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
3. 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请假,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4. 收到本通知后,请各市(省直)律协与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报名参加。
六、联系人:
省律师协会业务指导部:谢 峰 周晓钦 唐清明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兼传真) 0571-85124021
E-mail:zjslsxh@vip.163.com
浙江省正义律师学院
2008年10月28日
附件一、附件二(请下载压缩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