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西湖区在留下街道启动法律服务业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村所结对”工程,区委副书记滕勇主持了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翁惠军,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立华作了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参加了启动仪式,区司法局局长钱宝华宣读了《西湖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业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村所结对”工程的决定》。启动仪式上,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与留下街道东穆坞村、三墩镇山联村代表24家律师事务所和48个村签订了《西湖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村所结对工程协议书》,省市新闻媒体到场进行了采访。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新时期加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开展“村所结对”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于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律服务于民生保障工程。开展 “村所结对”工程,有利于推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更好地解决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增多,法律需求旺盛与相关人才资源紧缺的矛盾。实施法律服务“村所结对”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答村民委员会及村民的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协助村民委员会草拟、修改、审查一般的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应村民委员会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应村民委员会要求,协助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村所结对工程的实施,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促进农村基层的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优化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自身建设,提升法律服务队伍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西湖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队伍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区建立了每周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制度;每月十五日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制度;陪同区领导下访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律师参与研究制度;律师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理研究制度。仅2008年,全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312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48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近9000人/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708人/次,参加区信访和法律援助值班147人/次,陪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访1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为公益事业捐款6.8万元,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41人次。一年来律师队伍中共有11人次获得各级表彰。其中章碧珍律师先后获得了全国红十字会授予的红十字志愿者之星、浙江省红十字会授予的抗震救灾“爱心妈妈”、共青团杭州市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的十大公益律师等荣誉称号;柯直律师获得了杭州市政府授予的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杭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的十大公益律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