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台湾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Chunghwa Picture Tubes Co.,Ltd,简称“中华映管”)在卢森堡交易所成功发行并上市交易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 简称“GDR”)。本次中华映管以每单位2.95美元的价格发行98,075,965股GDR, 募集资金高达2.95亿美元。瑞银集团(UBS Investment Bank)、苏格兰皇家银行(RBS.)作为本次发行联合承销商。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被发行承销商特聘中国法律顾问,为中华映管本次全球发行GDR提供全程中国法律服务。由合伙人沈田丰、马骏律师、吕卿、田宏律师组成的项目团队,完成了中华映管中国大陆各子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发行文件审核工作,并最终为本次GDR全球发行出具了中国法律意见。
中华映管,成立于1971年5月,系台湾大同集团下属上市公司,目前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专业显示器制造商之一。公司主营液晶显示模组、映像管、平板显示器设备及零组件,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6家子公司。作为台湾大尺寸液晶显示器生产厂商,通过本次全球GDR的成功发行,中华映管将秉承专业显示器制造商之定位,大力拓展光电产品研发,全方位成为视讯产业领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