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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方绍清等4位同志“杭州市功勋律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9-09-11 浏览:5672 分享: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律师行业科学发展观,值庆祝我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之际,杭州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在我市律师事业发展过程中建立功勋的4位同志进行表彰。

   市律协三、四届会长,一、二届党委书记方绍清,25年来始终如一地热爱和服务于杭州律师事业,在领导和开展市律协工作期间,勇于开拓,改革创新,规划和引领杭州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程,深受杭州律师的敬重,是一位优秀的律师行业管理者。市律协一、二届会长,省律协四届、五届副会长曹星,50年代从事过律师工作,律师制度恢复归队到律师队伍,在杭执业30余年,办理过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案件,创办部级文明星韵所、杭州西子女声合唱团,带出一大批优秀的“星韵”律师,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律师文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律协一、二届副会长,省律协六届会长王秋潮,荣获全国律协“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无私奉献奖”,我市第一家涉外所(天册所)的创始人和管理者,不仅精通业务、审慎勤勉,在事务所管理上更是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是杭州律师界的骄傲和典范。杭州市法律顾问处筹建者和创始人袁显明,是律师制度恢复后最早的律师工作者和管理者,为杭州律师的恢复重建以及初级阶段的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展现了老一代律师的敬业精神和崇高品质。

   鉴于以上4位同志在杭州律师业30年发展历程中所建立的功勋,市律协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奖励和表彰的有关规定,经六届十九次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六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方绍清、曹星、王秋潮、袁显明等4位同志“杭州市功勋律师”荣誉称号。

   市律协号召全市律师向他们学习,立志高远、求是奋进、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在杭州律师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中,创造出无愧于这一伟大变革时代的光辉业绩。

 

 

                               二○○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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