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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民书记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上介绍律师党建经验
来源:市律协党委 发表时间:2010-01-04 浏览:3759 分享:


    2009年12月31日,岁末年初,杭州市召开“全市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到会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于跃敏主持会议。省委巡回检查组组长陈岳军到会指导。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魏民就杭州律师党建工作作题为《抓覆盖 强管理 促发展 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经验介绍,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树立律所政治核心地位》作了书面经验介绍。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慧萍作了《立足行业实际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作用》的发言。

    王金财副书记指出,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包括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保证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需要,是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以大带小,以条带块,以点带面,创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要借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根据新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和需求,创新党组织负责人选拔培养方式,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从新社会组织的行业特点出发,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理念,坚持教育、管理、服务并重,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要找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载体,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市委巡回检查组,市新社会组织、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市新社会组织指导小组,各区、县(市)民政、财政、司法局等单位和满江红、金杜、五联、凯麦、金道等十家律所党支部和部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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