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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六届十次常务理事会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10-02-10 浏览:3970 分享:

 

    2月7日下午,杭州市律师协会六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魏民,市律协名誉会长方绍清,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陶琦,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程银云,党委委员陆幼江、刘恩、孙建平应邀参加会议。市律协会长胡祥甫,副会长马骏、任旭荣、何黎明、张顺洪、戴梦华,常务理事王昌华、卢红梅、刘国健、朱虹、余月海、吴桂江、沈向明、陈生有、蒋胤华、韩美琴、裘红伟,秘书长倪荣根、副秘书长李美华、办公室主任汪蔚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杭州市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报告及2010年工作计划》、《杭州市律师协会2009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杭州市律师协会2010年度会费收支预算》,决定修改后递交六届四次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杭州市律师协会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2009年度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嘉奖和通报表扬的名单。

    会议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5名2009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他们分别是:周建平(杭天信所)、王沥平(南方中辰所)、汪小燕(女,路成所)、汤云周(智仁所)、江斌(宏昊所)。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魏民就修改完善年度工作报告、规范行业协会奖励和评优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他要求律师要高度重视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相关事件的应对,及时向司法行政或者行业协会汇报情况,注重效果,防止偏差。要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一是经常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警钟长鸣;二是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加强防范和监控;三是借助信息技术,完善律师业务质量管理监控体系,从人防、技防、制度防范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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