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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何黎明等4位律师嘉奖的决定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10-03-08 浏览:3620 分享: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五联所何黎明律师,精于业务,忠于职守,关心公益事业,积极参政议政,获得“浙江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一墨所章碧珍律师(女),与时俱进,爱岗敬业、求实创新,敢于攻坚,被评为“第十四届浙江省青年英才奖三等奖”。钱王所邱雪良律师,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等重大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 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的荣誉。乾衡所柯直律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鉴于何黎明等4位律师的突出成绩,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之规定,经市律协六届二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六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何黎明、章碧珍、邱雪良、柯直等4位律师嘉奖。

 

 

                                 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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