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街道沁雅社区的沁雅花苑游泳池根据规划,建有两间供居民游泳后使用的更衣间,应当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但开发商在出售住宅楼的时候,将两间更衣室也进行出售,成了业主个人的房产。
小区全面投入使用后,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收回小区配套设施,为此,与更衣间房产所有人就配套设施权属问题多次发生争议。先是业主委员会将两间更衣室的门锁砸掉,换上业主委员会的锁,随后更衣室房产所有人又将业主委员会加上的门锁打烂换上新锁;或者双方都加上一把锁。如此的争夺一直反复,最终导致身体冲突,矛盾激化。社区多次召集双方协调,但谁也不愿意让步。找开发商解决,开发商一直不予理睬。事情就只能一直拖着,随时都有发生流血事件的可能。
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的吴渭波律师进入社区以后,社区就此事的处理与吴律师一起进行研究。考虑到沁雅花苑是在物权法出台前开发和出售的小区,更衣室的权属问题只有通过法院审理才能决定。吴律师告诉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社区和社区律师主要应该在稳定事态、防止矛盾激化上多做工作,并积极引导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手段来处理权属问题。
根据律师的建议,社区召集了小区全体业主代表开会,吴律师向广大业主代表介绍了物权法对小区配套设施权属问题的相关规定,并阐明作为目前更衣室所有人的业主通过买卖获得了更衣室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应该尊重他的权利,如果开发商属于违法销售,责任在开发商,而更衣室所有人也是受害人。要真正确定权属,应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在社区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矛盾得到了缓和。日前,业主委员会已就小区更衣室的权属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