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举办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司办通【2010】19号)文件的精神,请你们根据自愿的原则,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律师,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分别于本年4月20日、7月20日和9月25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上报杭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因名额限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报名先后顺序决定推荐人选。
联系人: 王 凯
联系电话:85811358
传 真: 85811358
附:关于举办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doc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