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各级律师协会的警示教育指示,提高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充分了解刑法307条与律师民事业务执业行为的关系,增强律师民事业务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律师民事业务的抗风险水平,增进杭州市律协专业委员会之间、律师之间的相互交流,杭州市律协民委会与杭州市律协刑委会将联合举办“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
二、举办时间:2010年4月24日(周六)
下午13:00―17:00
三、举办地点: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
(杭州市天目山路329号,电话:85226888)
四、参会人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杭州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杭州市执业律师
五、特邀嘉宾
阮方民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士、律师
杭州市司法局领导
六、研讨主题: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研讨
七、专题发言
阮方民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士、律师
胡东迁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 主 任
楼 韬 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主 任
徐宗新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
童松青 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
上述资深律师分别作专题演讲,期间与会人员作交流互动发言。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各位律师参加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重要的学习交流机会,因场地受限的原因,请意愿参会的律师提前报名,并做好互动发言的准备,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22日。
2.民委会委员及刑委会委员如因出差、开庭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的,请提前向所属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请假。
3.本次研讨会可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积分,参加律师请携带“杭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瑾华 王晓辉
联系电话: 87997925 13083993968
传真:87555120
附:参会回执.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