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滨江区之江社区之江公寓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本应由第二届业委会负责进行,但因第二届业委会进行换届选举过程中,小区118户业主联名提出针对第二届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同意见,要求与第二届业委会成员进行对话沟通,并暂缓换届选举工作。由于第二届业委会没有与业主代表做好沟通工作,以致引发一小部分业主的过激行为,其中一位业主从投票现场取走了票箱,迫使选举工作暂停。
2009年11月21日,之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向社区递交了委托书,全权委托社区进行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社区从维护小区安定、和谐的大局出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接受之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
社区根据《物权法》、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按规操作之江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业主提出任何异议。
本以为换届选举工作可以顺利进行,但在2010年1月24日中午12点05分,之江公寓东大门的选举投票箱突然被一名戴着头盔,身披雨衣的不明人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走,并飞速向东信大道逃窜,整个过程在物业小区的监控录像中显示为45秒。
促调经过:事发后,社区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社区律师杨银章,杨律师在听了整个情况后,明确给出了三点意见:①对于这种无视法律、胆大妄为、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一定要先报警,给犯罪分子以威慑,绝不能让这种现象蔓延;②社区要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走访、摸底,了解事件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有人要盗抢票箱,最终目的是什么?③由于小区业委会选举票箱被盗抢事件鲜有发生,现行的法律条文上亦并未详细界定,故最好通过街道司法所和社区调解委员会两级组织共同参与,协商后续事宜的妥善解决。
根据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社区马上邀请驻在街道的司法所人员到社区参与社区班子会议,司法所同志明确提出:①首先决不能姑息这种行为,采取法律途径非常必要;②在以后选举阶段街道将派出10名巡防员,协同选举,保护票箱;③对于这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召开小区业主座谈会,听取业主意见。
社区在分别听取杨银章律师和司法所意见后,迅速制定了因应措施及后续工作方案,并立即走访了小区业主代表,又于2010年1月31日在社区召开有100多名小区业主参加的座谈会。由于本届业主大会选举实行实名制投票方式,会上,绝大多数业主要求筹备组针对此次投票箱被抢夺的特殊情况,进行重新投票、计票。
2月2日,社区在之江公寓小区张贴了1月31日业主意见交流会的内容。2月3日,在街道及司法所、之江社区、社区律师、第三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共同协调下,之江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经过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0年2月4日,在滨江区之江公证处、司法所、之江公寓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社区律师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之江社区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二次开箱计票。《业主大会表决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均获得了圆满成功。
2010年2月9日,社区在之江公寓小区张贴了之江公寓第三届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附杭州之江公证处的公证书。在公告张贴期间,无业主提出异议。目前,之江公寓小区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带领下,正朝着安定、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
案例点评:
这是一场曾经引起一定范围内社会关注,且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社区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突发事件,最终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化“隐患”为无形,使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平息的典型案例。其中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肯定和借鉴,给人以启迪。归纳成功化解的诸多因素,除了绝大多数小区业主有较好的素质修养外,有关职能部门从中积极协调配合、社区因方法得当、处置果断及时,也是这次矛盾得以有效化解的重要原因。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律师给社区干部提出的“依法处置”、“依靠民意”的法律建议,起到了较好的把关参谋作用,同时也佐证了之江社区“律师进社区”工作机制较为完善,驻点律师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