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安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全面顺利完成,实现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这标志着临安市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推行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去年年底临安市政府为提高基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而提出的一项举措。经过近5个月的精心挑选,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各自聘请了在司法实践、律师实务等领域中具有丰富经验和享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并分别与法律顾问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了顾问合同。
今后,这些法律顾问将会参与到乡(镇)、街道的会议、商务谈判、相关涉法事务等日常工作中去,为基层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意见,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为乡镇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行政及经济合同、重大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为乡镇街道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定和制度,提供法律修改或补充意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参与处理涉及乡镇街道非诉讼的民商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参与乡镇街道自行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乡级集体资产转让、投资,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人的信访接待活动;向乡镇街道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协助乡镇街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承担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推行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有利于引导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利于预防和化解农村各类矛盾和纠纷,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律协临安联络处 方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