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余杭率先在全市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来,余杭区结合工作实际,推行“四到位四落实”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据统计,2009年7月――2010年7月期间,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接受各村(社区)委托办理法律事务586件,接受电话咨询1599次,提供上门服务704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26场,起草审查法律文书367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12件,代理民事诉讼197件,为依法推进村(居)事务管理、提升市民法律素养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认识到位,落实组织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初,余杭区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列为全区非党政类重点项目,确定由分管副书记联系此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并先后成立了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奖代补”考核领导小组等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到位,落实人、财、物确保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172个村、128个社区均在2009年7月配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今年,在考核的基础上,今年还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工作不称职的人员予以撤换。二是落实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工作经费。今年7月,区政府经研究后,对参与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每个村(社区)5000元/年,资金由区、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三是落实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制定出台《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奖代补”考核办法》、《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的考核与发放工作。
三、措施到位,落实五项举措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固定法律服务工作日。确定每月的25日为法律顾问服务日,由配备的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群众提供上门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系列服务活动。二是组建法律服务联络组。集合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各村(社区)干部的专业优势和属地优势联合组建了联络小组,负责各村(社区)和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协调及信息反馈等工作。三是设置法律服务联系卡。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情况通过联系卡的形式发放给广大群众;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法律服务的内容和相关服务安排。四是建立法律服务月报制。通过收集群众的法律咨询,在第一时间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作出原因分析、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第一手的资料。五是实行法律服务抽查制。通过专人抽查和定期回访等抽查制度的形式,加强此项工作的质量监督,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
四、宣传到位,落实专报专刊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一是在《余杭法治网》上开辟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二是通过城乡导报《情与法》专栏、电视台《学法看法》专栏及余杭丽人行广播电台《小米看法》栏目对村(社区)顾问工作中的典型案件、优秀律师事迹进行及时宣传报道。三是通过评选余杭区“十佳”律师过程中,向村民代表征求意见等方式,适时向广大村民宣传报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营造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