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律师进社区工作日志
因政府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的需要,潮鸣街道东园社区将在7月底之前收回石板巷新村4幢东侧两间简易房,由于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但租金已交满,房客不同意提前搬迁,要求社区赔偿,如果租客不及时搬迁,将严重影响截污纳管工程的进度,工程实施刻不容缓。
社区曾先后于7月20日和7月24日,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通知房客,房客都不同意搬迁。社区在犯难的情况下,找到了社区律师李小平,请其帮忙。李小平律师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于7月25日召集社区和房客进行协调,其中一个房客称其房屋五年前装修过,要求赔偿装修费用,另一房客称房屋刚刚新装修,同样要求赔偿,律师针对房客提出的要求,依法分析:首先,超过五年以上的装修不予赔偿;其次,未经社区同意,房客擅自装修房屋,房客存在过错;最后,社区没有赔偿义务,只可适当补偿。
为了顺利完成截污纳管和防止矛盾激化,在李律师有理有据的分析和反复劝说下,房客与社区最后达成一致协议,对装修五年以上的租客补偿3500元,对新装修的租客补偿8000元,房客按期在7月底前搬迁,截污纳管工程如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