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清
序
编者:我们摘录二段内容对回忆者作个介绍:中国律师报记者吴意发表在《中国律师》(2008.1)上的序:“方绍清:律师管理的思想者和实践者”的序:在浙江省的律师管理者中,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方绍清无疑是位重量级的人物,经常被同行称为思路新、点子多的律师管理者。他19岁当兵,32岁转业到杭州市司法局,两年后调入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隔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成为事务所副主任;参加过司法部高级律师培训班,代理过200多件各类案件,曾是30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他1992年担任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1994年经公开招考成为杭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律师工作并兼任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1998年被选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在司法部提出由执业律师担任行业协会会长的改革要求后,方绍清主动不再担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2002年,经杭州市第一次律师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他成为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在目前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者中,具有在律师行业摸爬滚打几十年经历的可谓凤毛麟角。25年的浸润,方绍清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律师管理经验,还形成了自己独到的管理思想。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在市律协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致词:第四届理事会在方绍清会长的领导下,站在时代和行业的高度,卓有成效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效。作为执业律师出身的方绍清会长,对律师工作、对律师事业情有独钟,他以其敏锐的判断力,娴熟的领导技巧,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诗人般的激情,领导和推动着杭州律师不断走向辉煌,使杭州律协工作取得了“十个第一”,不仅在浙江省始终处于领头羊的位置,而且在全国同行中也颇有影响,为杭州律师赢得了巨大的荣誉和尊严。
为了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为了实现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和自治管理,方绍清会长毅然决然地辞去了会长一职,这是对杭州律协作出的又一新的贡献。毫无疑问,在杭州律师的发展史上,将浓墨重彩地写下方绍清以及他所创造的业绩。我们不会忘记,历史永远铭记。
杭州律师、浙江律师恢复重建至今整整三十年。在这三十年中,我有幸二十五年与律师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过来人才知晓。为了历史,为了将来,为了老一辈的律师,也为了年轻的下一代。应编辑部的要求,我将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些事件作一个回忆。
初涉律场
1982年1月我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市司法局法院科工作,1984年9月,我主动要求从机关调到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圆了当律师的梦。当时的法律顾问处属于市局的一个处室,干部都是由市局任命的。顾问处下设四个科:民事代理科,科长曹星律师;刑事辩护科,科长周妙富;法律顾问科,科长李家蚴;我担任秘书科的副科长,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主任是新上任的魏建新律师,党支部书记是从省军区检察院检察长转业的老革命张开胜。从设置来看,法律顾问处当时已注重了专业化的分工。我当时还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只是个律师工作者民,但我也拜老律师为师,从事了不少律师业务。我的一项工作是负责信访,每天要处理不少群众有关法律上的来信来访。由于我正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大专学习已经二年,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同时又不断地查阅有关政策规定,所以无论口头或书面的答复,都能使当事人满意。其间浙江省人民广播电台也时常将一些群众的法律难题邮寄我处,希望协助解答,我就与他们建立了相对固定的关系,每一周一次播送我的解答,也许我还算是律师法律咨询进媒体(电台)的第一人。
当时对律师的执业要求并没有如今这么严格,我做为一个律师工作者也办理了不少案件。记得一件民事案件让我有幸结识了杭州大学的一名著名经济法学的专家教授律师。原告是位女老板,凭一份欠条,起诉被告还钱。我代理被告,面对书证,面对无论如何都该输的案子。我并没有气馁,而是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和论证工作,在一审(中院)二审(省高院)法庭上,通过向证人询问和对书证的质证及多次辨论,并向两审法官提供了六千字包括推演的图表的代理词。最终一审二审法院都判被告借款一事不存在,原告彻底败诉。多年后,这位著名的教授见面后对我说:“方律师,这个女老板确实是个骗子……。”
1985年我被授予律师资格,法律顾问处也改名为第一律师事务所。1987年我担任副主任,后又任政治协理员(正处级),1988年被第一批评聘为三级律师,1992年调到市司法局。八年期间,我办理了近200件的各类案件。担任了30余家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这个职业让我有了充分施展自己的抱负和才能的机会。我记得在我办理的二十件刑事辩护案件中,有四件无罪释放。我为杭州齿轮箱厂当顾问,发函二十份,催回欠款600余万元,我一分未收。这在八十年代可不是一笔小数字。1986年“一五”普法开始,律师作为稀有的法律人才,走上了普法的第一线。我计算了一下,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学校讲授法学基础理论、刑事、民法原则、诉讼法、宪法等法律近200场,每场也就是10元至20元。其中为杭州市政府所有干部培训讲了四场。当时律师是国家干部,吃皇粮,拿奖金,政治待遇、经济待遇都很高,还是很风光的,也不用去跟法官拉关系、请客送礼,感觉还是很自豪的。这种成功的喜悦是无法形容的,也是现在的律师难以理解的。1989年我还被司法局评为杭州市优秀中青年律师并立了三等功。这段经历,使我终生难忘,也让我由衷地感谢律师这个行业,让我从心底里热爱律师这个神圣的称号。也决定了在我工作的剩余时间,无论走到哪里,干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与律师有着一种难舍难分的感情。
首次维权
1992年,我刚从上海南浦司法部第二期高级律师培训班毕业回杭,一纸调令将我调回市司法局,先任副处长、后任处长并兼任市律协秘书长。担任处长不久,一件轰动省、市律师界乃至政法界的事件摆在案头。12月7日临安县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其林律师赴富阳县新登镇的一家企业协调经济纠纷,因协商不成发生争执,遭对方职工围攻。富阳企业恶人先告状,向派出所报警。该镇派出所所长带干警驱车赶到,当即查询郭律师的身份,郭答我是临安县律师事务所主任,证件没带,但有介绍信。该所长即以郭隐瞒律师身份是违法行为,对其传唤。在派出所关押三个小时,并遭到数次殴打和侮辱。后经富阳县有关领导过问,郭律师才被放出。经临安县中医院诊断,郭律师左颊内粘膜破裂,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
此事件发生后,引起省、市、县律师界的强烈反响和极大关注。省、市律协领导专程去医院看望郭律师,市律协还专门召开理事会研究,并形成决议:强烈要求严肃查处包XX无理传唤,残暴殴打律师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12月14日由我起草了“律师在执行业务时被无理传唤并遭殴打我市律师群情激愤要求严肃查处”的情况反映,以市律协的名义报全国、省律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及邬兴华、林福民同志。此事件也引起了相关媒体的关注。在有关领导的指示下,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派一名处级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从12月22日到25日去临安、富阳两县调查。作调查笔录13份,并于1993年1月12日形成《关于对市律协反映郭其林律师被无理传唤并遭殴打的调查报告》。我作为司法行政和受害律师一方的代表及调查组的成员,在整个事件的处理中,深深地感到调查和维权之艰难,难于上青天,有时甚至感到很无奈。郭律师的伤势是客观存在的,但倒底是谁致其身体受到伤害,却无人承认。当事人包所长矢口否认,其他派出所的干警也不予配合,一度使调查处于停顿。四位调查组成员中,两位领导机构人员地位中立,超脱,公安的领导和我一对一,他要护,我要查,一时陷于僵局。夜色中,我走出询问室,发现派出所大门值班室亮着的灯光,一个念头闪过,我立即将看门的叶政叫入询问。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叶政看到包XX带郭律师进入联防队办公室,并听到房内郭的呼喊声和桌椅碰撞声。叶的证词与郭律师的证词相吻合,最终证实了包XX的伤害行为。调查叶政时,包XX两次闯入询问室,企图破坏调查,均被我严辞驱出,保证了调查的进行。最后调查报告为双方单位所接受,富阳县公安局政委亲自带着礼物和补偿金到医院看望郭律师并向他致以歉意,当事人包所长受到公安局严厉批评,并调离派出所……。此后,在我担任处长、副局长的十余年,每当律师权益受到危害,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冲在一线亲自维权,因为我始终把律师当作自己家里的人。
律所改革
1992年我担任市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恰逢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全国掀起改革的大潮,律师也进入了改革的最前沿。陈炼局长叫我拟个改革方案,由局党委会研究,我当夜就加班加点拟出初稿。律师改革我有三点优势:第一,我当过律师,了解律师;第二,我们市一所在85年初就试行了自收自支,方案也是我起草的;第三我早就开始研究律师改革,在88年我撰写了一篇论文“律师改革的近、远期构想”,在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文章评选中获奖。我考虑同时启动并烧好三把火:一是建立第一家合作制律师所,结束国办所一统天下的局面;二是在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天册)和余杭律师事务所试行效益浮动工资;三是在全市推行律师事务所自收自支。局党委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我们律管处的改革方案。4月14日,司法部沈白露司长和和杜国兴处长来杭调研,我向他们汇报了杭州律师改革的思路。他们很感兴趣,把我尚未打印过的文稿带回北京,5月4日司法部《律师工作简报》第9期全文刊登了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抓住关键时期,深化律师改革》一文。领导的支持鼓舞了我推动改革的激情。6月1日,市局决定杭州市对外所(天册)和余杭所正式试行效益浮动工资制;8月4日杭州市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江南所成立。当时审批一家合作所的程序是很复杂的,难度也很大。正值大热天,我骑着自行车专程跑到三个合作人:曲宽海、刘见西、朱强的工作单位,调阅他们的个人档案,座谈了解他们的表现。市局还专门召开局党委会认真研究,同时召见他们三人座谈、面试,最后才拍板报送。10月20日,在余杭县召开杭州市律师工作会议,我作了深化律师体制改革的主题报告。报告中我特别强调了律师事务所的自收自支情况。我用了两组数字来说明,一组是市区多数律师所实行自收自支后,业务和收费呈现每年翻一番的情景;另一组数字是多数县律师所没有实行自收自支,结果多年来业务和收费停止不前的情况。正反事例刺激了那些县局和律所的领导,他们当即表态回去准备改革,结果到93年,全市律师事务所都完成了自收自支改革,并全面推行了效益浮动工资制,杭州律师改革初见成效。
深圳是改革的窗口,93年下半年据悉深圳律师又有了改革的大动作,准备打乱建制,化整为零,重新自愿组合,全体下海,脱编脱钩。为了学习他山之石,推动杭州律师改革深化,93年12月28日,局党委指派政治处主任吴德宝和我及王秋潮、曲宽海两位律师共同南下取经。通过实地考察,我们形成了有别于深圳的杭州律师改革模式。归纳起来有那么几点:一是胆子要大,思想要解放,但是步子要稳,不求一步到位,先搞试点再全面推开;二是力求整所转制,整船下海;三是引进“股份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律师与法制》还刊登了我的文章“浅谈国办律师事务所的整所转制”。这些创举得到司法部领导的首肯,也为后来实践所证实是成功的。天册所和部分区属所作为试点,改革后,既保留了原国资所的规模,品牌文化和传统优势,又通过调整内部机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国资所焕发了青春。后来上海市司法局领导还专门来杭考察天册、星韵的股份合作所模式。试点国办所整所转制的成功,为将来全市国办所脱钩改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0年,国务院一纸令下,杭州市顺利完成了国办所(只有一家县所)的脱钩改制工作。2008年,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杭州市又顺利完成了合作制律所向合伙制的转变,宣布杭州市律师机构改革的基本结束。当然,律师事务所内部改革远未结束,我在2002年撰写了《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改革》一文,要求律师事务所从组织形式、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分配机制、人才机制、业务统一、质量监管和协调机制八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细化改革。
律协建设
杭州市律师协会91年成立,当时我在上海高级律师培训班学习,没赶上这个大喜的日子。其后的五次代表大会我都以不同的身份参加,见证了市律协的每一步成长历程。今年算来已经18年了,“小伙子”已发育成熟,进入成年。第一届和第二届的会长是曹星律师,当时的局长陈炼和分管局长江挺生都可以当会长,但为了律师事业让律师当了会长,历史不会忘记他们。两任律管处长朱树琪和我分别担任一届和二届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辅佐曹会长开展工作,关系还是很融洽的。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以及行政官员与执业律师两者紧密配合,相辅相成的良好关系一直延续至今,成为杭州律师界的佳话。当时的律协办事机构完全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司法行政在律协年幼时期给予的无偿支持,我们的律师应该永远牢记。
从98年到2004年,因为各种原因,市局党委和章建成局长按排我担任了三届和四届的会长。这一时期,“两结合”管理体制已正式确立并正常运行。为了尽早尽好地让律协成为真正的行业管理的承担者,市局和我做了大量的工作,粗线条回忆,主要做了以下事情:首先由我在1995年起草了杭州市律师协会的改革意见。从律协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秘书处人员、会费管理、办公场所及设施、区县组建联络组(后改为联络处)等方面提出改革的具体思路。我至今仍保留这一习惯,文章和讲话稿都坚持自己写,每年都要撰写一些有关律师管理和改革的文章和讲稿,累计起来约有20万字,其中发表或获奖的文章20余篇。
其次是秘书处建设。秘书处人员组成是律协建设的重要部分,我量力而行,逐步调整。开始是从律管处抽调两人专职秘书处工作。2000年后从社会招聘专职人员,从一人到目前的八人,秘书长也从律管处领导改为从律师中聘用,实现了秘书处人员的专职化。这些同志素质高,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得到领导和律师的一致好评。
再次是解决办公用房。多年来我一直在考虑律协自己的办公用房。孩子成家立业,不能总是赖在老人的家里不肯走,寄人离下就没有独立的人格。我在各种会议上宣传要买办公用房,并紧缩会费开支,积累会费。开始行政和律师都有些想不通,部分理事说,我们为什么要勒紧裤带去买房?我说,只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不能前人毁树,子孙遭秧。说起会费管理,一要感谢市司法局,从未无偿动用会费(除了救灾);二要感谢各位理事和财务人员,紧缩开支、精打细算,说了你们可能不相信,十几年从未在宴席上过五粮液和茅台等高档酒;三是我也以身作则,规定1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常务理事会同意。6年会长期间,我用过两笔一万元:赞助银川市律师协会成立一万元;赞助贫困大学生一万元。多次召开市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后,思想统一了,钱成了关键因素。2003年,我们看中解放路89号大华?星河商务大厦,一番讨价还价,每平方7800元,最后我再要求老板打了一个折。330多万元购买437平方。可是协会只有165万存款,尚缺168万元。我就组织常务理事单位,向他们事务所借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凑齐了欠款。房子装修也请常务理事会共同商讨,还请了监理监督施工。2005年律协搬进新大楼,2007年借款也还清了。
最后是律协领导的专职化,行业化。司法行政担任会长是暂时的,从我上任当会长的第一天起,我就在谋划我下台让律师当会长,司法行政人员全部从律协退出的方案。我们没有食言,通过十年努力完成了这一目标。2004年章靖忠律师担任五届会长,仍保留一名副会长和秘书长,由律管处领导王为民、丁洁兼任;2008年胡祥甫律师担任六届会长,经市司法局党委专门研究决定,行政人员全部退出协会和秘书处。真正实现了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在领导、人员、职能、办公场所、经费收支全面的“两分离”,律协真正成为了独立行使行业管理的自律、自治、民主的社会团体。2002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来杭州考察调研新社团党建工作,来到星韵律师事务所。我和章建成局长及胡祥甫主任作了汇报。在张书记的指示下,年底市律协成立了党委,由我担任律协党委书记。去年,我们党委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经验材料在中组部和司法部召开的威海会议上作了发言。今年7月24日,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又再次视察了律协党委,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工作。回顾这段历史,我感慨万分,杭州律师协会建设能走到今天,我们律师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省厅、省律协的领导,尤其是沈雷厅长、胡虎林厅长和吴强军副厅长;感谢市司法局和区县司法局的领导,尤其感谢市局历任局长陈炼、章建成和洪慧萍,他们的大局观、大气度和领导艺术为杭州市的律协建设指明了方向,铺平了道路,扫除了障碍;也感谢各级律师管理部门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没有他们的服务和支持,就没有杭州律师的今天。同样,我做为一名律师,做为一名律师服务的行政工作人员,我有幸与大家在同一个战壕,经风雨、同甘苦,历艰辛,为中国的律师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感到无尚的荣光。虽然,律师的道路还不平坦,未知的困难和挑战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坚信,中国律师最艰难的三十年已走过了,明天一定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