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上午,富阳市司法局童锦彬局长一行到富阳市受降镇检查法律进农村工作,受降镇党委副书记赵国申、镇村法律顾问市政协委员张廷树、华湘君律师和市公证律师管理科的同志陪同检查。
富阳市开展法律进农村工作始于2007年8月,当时,为加快和适应受降镇大开发大建设需要,应受降镇党委和镇政府邀请,7名资深律师应聘担任了受降镇和下属各行政村法律顾问。三年来,用赵国申书记的话说,法律进农村,律师担任镇、村法律顾问,主要为镇村承办了集体应收款的催讨诉讼,房地产纠纷解决,工程招投标合同审核把关和村民群众日常法律问题咨询等四项法律服务工作。主要取得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村民群众法制观念;降低镇村决策风险,提高了镇村行政执行力;建立了新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能多渠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规范镇村政务行为,提高了依法开展镇村行政服务能力等成效。
童锦彬局长在检查时,对镇村对法律进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律师法律顾问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对受降镇取得的法律进农村工作初步成效表示满意。强调指出,法律进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生事物,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和加快富阳法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阵地,同时也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律进农村服务“三农”要求的生动实践。法律进农村受降镇已先行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要很好地总结,成功的经验要在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推广。今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杭州市委、市政府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以“劳务+服务、服务为主”的农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模式,全面推进法律进农村(社区)工作,全市25个乡镇(街道)、276个行政村都要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使“农村、农业、农民”这个现代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主体全面得到法律的关心和“庇护”,使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出现的新经济关系和新社会矛盾,能在有序疏导分流下依法合理解决。齐心协力,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出一条法律服务新农村和谐建设的新路子,为“三农”和谐发展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