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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物权法实务论坛”通 知
来源:市律协民委会 发表时间:2011-05-16 浏览:6285 分享:


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各位委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开始实施,其与《物权法》的衔接和冲突都是法律人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律师工作中已涉及到的相关实务。为了促进委员和律师在物权法领域关于房地产制度的实务研讨,对“物权法与房屋征收制度相关问题”从法理上和司法实践上进行深入探讨,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特举办“物权法实务论坛”,以增进委员律师之间的相互联系,交流律师办理物权法有关案件的经验和技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二、举办时间:2011年5月29日(周日)下午13:00-16:45

    三、参会人员:民委会全体委员和其他业内律师。

    四、会议主题及主讲人:

     1.主题:物权法与房屋征收制度相关问题(汤海庆主讲)

     2.主讲人:汤海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长期从事民商事及行政审判的指导及研究工作,现正组织关于“物权法与房屋征收制度相关问题”课题研究。

    五、举办地点: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

    六、会议议程∶

     1. 13:00―13:30   会议签到

     2. 13:30―13:35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 13:35―15:40   汤海庆主讲物权法与房屋征收制度相关问题

     4. 15:40―15:50   休息十分钟

     5. 15:50―16:30   参会委员、律师进行自由提问、讨论

     6. 16:30―16:45   研讨会小结(陈生有律师),会议圆满结束

    七、会议报名:

    预计本次会议参加人员较多,而场地受到一定限制,故需要参加的人员,请在5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填写完整通过传真或者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民委会委员直接向民委会秘书联系人报名,其他律师向民委会秘书陈洁报名,联系方式:0571-56363678,传真号码:0571-56363633,邮箱:chenjielawyer@126.com

    请各位委员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如因出差、开庭或者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请提前向民委会(秘书处)请假,联系电话:秘书处:陈洁 13656637607。

    参加本次会议将计入律师继续教育,请参会人员随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卡。

    附:报名回执.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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