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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审判实务若干问题”专题讲座暨市律协公司与证券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综述
来源: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2-01-12 浏览:12294 分享:

 

    元月8日下午,市律协公司与证券委员会于海外海?西溪宾馆召开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公司委秉承持续学习、切实提升专业素养的精神,贯彻理论与实践并举的指导思想,利用全体会议召开的契机,邀请杭州市中院瞿静法官作专题讲座(报告)。

图为市中院民二庭瞿静法官作客会议现场,并作“公司诉讼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

    本次会议的第一项议题即瞿静法官为参会委员及非委员律师作题为“公司诉讼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的讲座。作为杭州市中院民二庭法官、国家法官学院讲师团成员,瞿静法官在公司诉讼审判方面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对公司诉讼审判实务的分析:

    1、公司诉讼的概念和类型。公司诉讼是规范公司组织形式、治理结构等系列诉讼的总称。《民事案由规定》中规定的公司诉讼类型数量为24个,学理上对公司诉讼的分类主要为股东权相关纠纷及公司控制权相关纠纷。瞿法官谈及公司诉讼的审理现状是:该类案件数量增幅明显、个案审理难度增加、法律规定仍有所欠缺,同时许多案件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公司纠纷。

    2、公司诉讼的理念及特点。公司诉讼的裁判理念主要为:强调外观主义原则、司法的有限救济原则、宽缓和灵活的审判方式。其中强调外观主义原则的确立系商事行为稳定性及效率性的内在要求使然,其要求判断效力时应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非公司法。司法的有限救济原则要求尊重当事人的自我决定,保护、尊重独立人格,因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多为程序性纠纷;同时,在穷尽公司内部救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必要的司法介入,如:解散诉讼、公司代表诉讼。宽缓和灵活的审判方式则是由商事活动的特点决定的。商事活动对于效率的追求高于对于公平的追求,多适用短期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压缩审理周期自然成为题中之义。当前公司诉讼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诉讼的形式多样性,如: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间接确认其股东身份;非典型化公司诉讼,这主要是由区域经济的特色决定的,家庭式企业具有人合性的特点,同时,未构建公司法意义上的治理结构;立案审查的特殊性;公司诉讼调解的特殊性,公司诉讼调解率低于普通民事案件的调解比例;利益衡量原则,即外部利益高于内部利益,公司股东及普通员工的利益高于董、监、高的利益。

    3、类型化问题及其认识。(1)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公司委曾邀请最高院刘敏法官主讲《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其中涉及该部分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委第二次会议综述)。对于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效力认定共经历了几个阶段:无效说;有效说与无效说并存;不笼统认定为无效,区分情况对待(涉及上市公司的认定为无效)。(2)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判断效力,成立生效主义为原则、批准生效主义或者登记生效主义为例外;股权转让的同意程序与优先购买程序,涉及对“同等条件”的界定、一股二卖时的合同效力等问题;股权转让阴阳合同问题,实际交易价格以阴合同为准,如果阳合同规避相关法律,则合同可能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股东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的效力问题,瞿法官认为:自由转让为基本原则,但公司章程具备约束力,对股东离职强制转让股权的特别约定也应有效。(3)股权确认问题。包括如何认定股东身份(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以及隐名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碍于时间有限,瞿法官不能就全部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但提及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遭遇的典型、疑难问题。因此,其作出的分析引发在场各位律师的共鸣,在其后的互动环节中,与会律师纷纷抛出问题,包括:非法取得的收入投入公司的效力问题;要求返还公司公章的诉讼类型问题等等。针对现场提问,瞿法官分别作出精辟的解答。

    本次会议的第二项议题系公司委2011年度总结与2012年度计划。该阶段由本届公司委主任、海浩所王欣律师主讲。

    1、2011年度总结。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委的主要工作是:(1)强化管理,提高组织凝聚力。经过一年的时间,公司委初步形成三个基本法律服务领域――证券、基金等业务;公司类型诉讼等业务;并购、私募等业务,该三个领域分别由虞文燕、俞菊明及刘涛三位副主任分管。同时,本委通过印制委员名目、组建QQ群等方式加强委员管理。切实做好外宣工作。拒不完全统计,本委2011年度累计向市律协网站报送并被采用的稿件数量达10篇以上。(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养。2011年度,公司委举办多次继续教育培训、讲座,包括:宏杰集团“境外上市和跨境并购业务中涉税问题的法律解决”专题讲座、最高院民二庭刘敏法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专题培训等。为提升委员的理论研究水平,公司委号召全体委员参加实务理论研讨会,在此号召之下,委员们积极撰写论文,并大面积获奖(市律协研讨会30篇论文中,公司委占40%)。(3)开拓视野,扩大专业影响力。包括:积极参与审判工作座谈、参与其他专委会活动、与其他地区律协开展交流。

    2、2011年工作实绩中的基本经验。正因为理论能指导实践,所以过去的经验总结对于日后的工作而言显得颇为重要。基于此,公司委对2011年度工作实绩中的基本经验总结如下:(1)依靠组织,充分发动骨干力量;(2)精准定位,找准共同兴奋点;(3)持之以恒,群策群力抓好落实。

    3、2012年工作展望。正所谓旧年工作好,新年压力大。面对过往的成绩,必须抱定决心、持续工作热情和干劲,才能在新年度中实现新的突破。在新的一年中,委员会将重点加强证券方面知识的学习,带动委员开展公司上市等专业的证券服务业务。具体工作规划如下:(1)完成“规定动作”,形成特色产品。除了完成常规的举办专业讲座、撰写论文以及组织内部研讨等常规工作,公司委将重点开展IPO业务学习、交流,并针对性地举办讲座。(2)持续引领学习,苦练法律内功。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颁布,对于律师来说持续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委员会将继续为委员们搭建学习平台、深化专业知识的平台,以提高委员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对于公司与证券专业律师来说,非诉讼业务是重要的业务领域,因此,委员会将指导和规范非诉讼业务流程,最大化避免执业风险。(3)指导委员办案,实现共同进步。因本委人员结构较为年轻化,如何引导、帮助年轻委员走上专业化轨道成为本届公司委的重大课题,新一年度,公司委也将着重于此处发力。(4)创新交流形式,突出做好外宣工作。首先,委员会将加强与本省兄弟协会以及上海砼地区对口专委会之间的交流,取长补短;其次,委员会将通过实名注册微博、鼓励撰写论文、向报刊杂志投放稿件等方式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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