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1月16日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帮助提升汽车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集中表达消费者的合理诉求,2012年2月1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及相关人员齐聚杭州,就建议修改《“汽车三包”规定》问题,召开华东三省一市 “汽车三包”修改建议研讨会。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霄燕律师作为唯一受邀专业律师参加会议,并就四地的修改建议提供了专业法律分析意见,出具了《修改建议整合方案》。徐霄燕律师独到的视角切入,精准的用语表述,清晰的结构梳理,深入浅出的法理分析,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首肯。
最终,经四地与会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就《“汽车三包”规定》修改建议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统一完整的书面修改方案提交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