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司法局召开部分法律服务单位座谈会
为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作用,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三大重任,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11月12日上午,区司法局召开了部分法律服务单位工作座谈会,诚恳听取了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的建议和意见,再谋法律服务产业发展新思路。区司法局局长毛新利、副局长徐靖、梅彩菊,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公证处负责人、法管科、办公室及政工科人员参与此会,会议由副局长徐靖主持。
会上,部分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本所及全区法律服务单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前景进行了详细畅谈。尤其是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青年律师的培养、业务的拓展、自身的宣传等方面作了独到的看法和见解。
毛新利局长在听取了各位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的发言后,就如何做好法律服务产业发展?发表自己的几点看法。他认为第一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公信力,各位负责人应更新观念,化守为攻,主动出击,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拓展业务资源。第二要加强自身的宣传。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一起搭建一个平台,通过网络、报刊、微博等媒体加强对律师、公证员等正面宣传,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影响力。第三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要有效利用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区领导的接访约访等社会公益活动来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第四要出台执业风险防范体系。第五要加强内部制度执行力的问题。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将建立专业所、品牌所作为各所建设的主要抓手,整合内部的凝聚力,提高从业人员内在质素,抓住机遇,争取在2013年有全新的发展。
梅彩菊副局长在听取了各位负责人的发言后,对法律服务单位的发展发表了几点独到的看法和建议。同时她认为在座的各位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都很具有事业心、责任心,希望余杭区法律服务产业在2013年有很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