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3日起至19日止,富阳市司法局历时5天完成对全市8家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此次年度检查考核是根据杭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的,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月初至2月底,由市司法局下达考核通知,各所依据考核内容开展自查;第二阶段从3月初至3月中旬止,由市司法局逐所实地检查考核。考核的内容为杭州市司法局下发的《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和《杭州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考核方法,依照考核标准,查看相关记录、台账和案卷,逐条对照,据实考评打分。
检查考核中,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均高度重视,态度认真,预有准备,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考核结果总体良好。但对照考核标准严格要求,各所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所与所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办公设施不够完善,80%的所没有单独的图书资料室、档案室和规范的接待室,个别所甚至没有独立的会议室,办公环境也不够整洁明亮。二是队伍结构不够优化,80%的律所高中级职称人员比例过低,60%的律所和100%服务所没有法学硕士学历人员,100%的所无人才培养计划和教育经费投入安排。三是专业化发展不够明确,80%的律所没有制订专业发展规划,100%的律所没有设立专业事务部,80%的律所没有青年律师加入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四是档案管理基础较为薄弱,90%的所不能提供全年完整档案,80%的所存在归档装订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五是风险告知意识不够强,几乎100%的律所都没有印制格式的风险告知书,未在承办案件前告知委托人并要求委托人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六是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不够完整,绝大多数所的行政人员缺乏台账资料收集意识和技能,工作开展后无记录也无资料留存。
针对各所存在的问题,考核中考核组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各所均表示将根据考核组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予以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并努力将2013年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