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位于杭州城市建设主战场,当前外来务工人员42万,占全区人口的58.4%,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近年来,江干区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回应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诉求,立足辖区实际探索构建“一园两团”模式,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1、注重“供”与“求”的互动,俯下身子听建议。
一是招募“普法信息跟踪调查志愿者”40人次,均为江干区各行各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电话、座谈、QQ群等方式,追踪了解他们“近期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需要哪方面的法律知识和维权帮助”、“喜欢以何种形式接受普法教育”等信息,目前共收回意见建议83条;二是充分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渠道作用,由于当前90%以上的案件均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因此,通过定期分析、研判案件类型及12348咨询内容,掌握了他们维权瓶颈和法律短板的第一手数据和资料,精准定位了他们“直观浅显、实用专业”的法律需求,适时调整了“法律供养”方式,催生了市级重点普法项目“钱江新城法治汇·法治文化体验园”(以下简称“法治汇”)、 江干区“工友律师顾问团”和“首席普法员”团队的“一园两团”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服务模式。
2、注重“上”与“下”的联动,优势整合搭台子。
“法治汇”是杭州市首个集“政务中心、商务中心和市民中心”三心合一和融“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体验”三元汇聚的普法点,在成立过程中,杭州市依普办充分发挥大普法格局优势,按照“市依普办总协调、江干区牵头组织、市属有关单位分工协作”的总体思路,成立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囊括了市、区、街道三级共10家单位。这种“上下联动”模式,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一呼百应”。“法治汇”成立4个月来,项目各方坚持常态宣传服务和集中宣传服务结合,合作开展“法治宣传月”、“服务新杭州人”主题活动26场次,并充分考虑区域特点,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减免门票”、“免费听课”、“免费借阅”等优先服务。二是“一台多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突出法治元素和法治氛围,各部门按照职能,如Do嘟城工商所推出“消费者权益日小工商人在行动”,杭图依托“文澜大讲堂”开设“法制讲坛”,不搞重复建设另铺摊子。三是“一果多享”。各部门统筹兼顾、协调运作,努力使钱江新城的“法治之旅”成效最大化,不仅共享了项目合作成果,也提升了服务水平。
3、注重“专”与“群”的结合,打造队伍选苗子。
围绕“专家+草根”、“专职+兼职”的思路,在经验丰富、热心公益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以及俞德坤、高宏、俞关祥等多名“草根调解明星”、“金牌和事佬”中,挑选“工友律师顾问团”和“首席普法员”团队的优秀苗子。前者专注于专业维权,由6名成员组成,常年免费、定期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减免代理费用等。后者有30名成员,专注于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深入各企业、工地、“草根之家”开办法制讲座、审核劳务合同、调解各类纠纷,并在春节期间民工返乡和回城高峰期,在九堡客运中心、劳务市场、市民中心参与专场活动。
4、注重“投入”与“产出”的效益,规范管理压担子。
坚持“政府购买、公益补充”,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法治汇”投入经费11.3万元,制作“法言法语”道旗60杆,“法治汇”Logo 15处,在48个漂流书亭和8个楼宇书吧投入图书720册;每年投入5万元作为“首席普法员”讲座授课费,按照800元/人/年的顾问费标准落实“工友律师顾问团”成员补贴,对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则按照200元/人/天的标准落实补贴,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据实足额保障。
在确保投入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法律效益”的三位一体,通过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一是落实考核机制,把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列入全区各部门、街镇普法考核,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运用政府考核手段提高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和“四个当日”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形象标示和窗口设置,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所有的援助案件做到“窗口当日受理、领导当日审批、案件当日指派、律师当日介入”,群众可当场进行打分和反馈。三是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区司法局每季度对上述工作进行核查,每年对优秀的法律服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予以撤换,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计入年审。
二、取得成效
“一园两团”法律服务工作推动以来,江干区共发放《法律援助案例汇编》和《新杭州人法律服务指南》2000余本,开展服务“新杭州人”专场普法活动1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受众约10万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发挥“润滑剂”作用,满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按需供法”、“一线供法”的法律服务模式,扭转了过去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烦、维权难”的观念,通过各类宣传活动,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养成了“有问题找律师”、“有问题打热线”的习惯。2012年,江干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4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咨询6052人次,分别比2011年上升了105%、103%,其中,有90%均为外来务工人员,为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482.21万元,收到锦旗11面,在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时获得充分肯定。
2、发挥“解压阀”作用,化解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矛盾纠纷。2012年,为外来务工人员追讨工资56.7万元,调处劳动纠纷案件1117件,人身伤害纠纷584件,妥善调处了“杭州湾建筑集团工人意外死亡”、“三官塘火灾善后”等突发性事件。在各类重大敏感时期,外来务工人员未发生非正常上访、未发生赴京上访、未发生极端恶性事件和政治敏感事件。
3、发挥“融合剂”作用,促进了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的共融。通过各类活动,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意识、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打工者”成为江干区各企业中层以上的骨干力量,占比为73%。江干区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企业也由2008年的845家上升为2012年的1167家,工资协议覆盖率94%,职代会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