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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法院领导与天目源律师开展良性互动交流
来源:浙江天目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13-05-17 浏览:3698 分享:


    2013年5月7日下午,临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建明带领法院监察室主任楼建明莅临天目源所,就执业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与该所律师进行了交流和调研。

    天目源所主任厉学军、党支部书记马志明等律师与法院领导进行了互动交流。马志明律师从法院与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应当严格诉讼程序重要性(打了个比方:如规则规定切蛋糕的人第一个拿走的话,那么切蛋糕的人肯定会将蛋糕切得大一点,先拿走。如,规则规定切蛋糕最后一个拿,那么切蛋糕的人肯定会将蛋糕切的尽可能平均一些,以此来证明程序合法的重要性),执业律师着重收集和运用证据方面和尊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方面及律师开庭着袍(律师开庭时着袍,一方面有别于其他代理人,另一方面也有对自己的言行有一定约束力)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厉学军律师也从法院与律师互相尊重、互相包容,法院执行阶段透明度问题,刑事案件在每个阶段如何告知律师(特别是案件到达法院后,律师如何得知)等问题谈了自己的建议;汪卫律师提出了在立案时因人员较多,是否可像银行一样可以取号依次等待;张健律师提出了进法院门卫安保方面能否对执业律师提供适当方便等问题;吴伟华律师提出是否在每件案件生效文书由承办法官直接在法院系统上点接案件什么时候生效,以便于当事人找法官带来不便等等提出了建议。

    法院领导对律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非常赞同和肯定,认为很具体、非常中肯,表示将建议带回去研究与落实。

    这次法院与律师之间良性互相交流。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能为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创造良好环境方面具有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临安市司法局法管科科长陈伟同志参加了本次调研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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