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干区为深入贯彻杭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进社区(村)”活动推进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3〕24号)精神,充分发挥“律师进社区(村)”活动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机制中的功效,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江干区进一步深化“律师进社区(村)”活动推进“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以提升江干“网格”服务团队的综合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目标,依托现有的网格组织和社区律师队伍,将律师融入到各网格服务团队之中,充分发挥律师在网格事务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各街道(镇)、司法所要积极谋划,抓紧完成全部网格律师的划分、结对工作,确保“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正常开展。要结合本区域的社会经济、人文法治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在运作机制上大胆探索,总结出高效便捷的操作办法;在工作内容上大胆探索,总结出符合本辖区实际的标准内容;在评价方式上大胆探索,总结出能最大限度调动律师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在经费保障上大胆探索,总结出公益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新模式。同时要求,各街道(镇)结合日常宣传工作,做好“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的热点、亮点宣传报道,通过橱窗告示、短信平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让广大老百姓充分感受到“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带来的好处,进一步扩大“律师进社区(村)”活动的社会知晓率。
《实施意见》提出,“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要坚持“服务为民、公益为主、统筹联动、特色整合”的工作原则。同时对“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的机构设置、网格划分、网格律师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