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富阳市从2011年5月起,在全市全面建立“律师进农村”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制度,为全市302个村(社区)村村(社区)配备一名专业法律顾问,实行全覆盖、全免费、全跟踪服务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机制。法律顾问服务开展以来,已累计进村(社区)服务315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38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00余案件,解答法律咨询3400余人次,修改村规民约300余条,编写调解案例40余篇,撰写工作日志636余本,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好评,为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提升干部群众顾问服务满意度,在整个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市司法局着重抓好了以下四个工作环节:
一是建立制度,明确顾问服务工作内容。结合富阳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富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统一印制顾问服务协议和顾问服务工作日志,明确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坚持“服务为民、公益为主、正面导向、持续运行、复合共建”的顾问服务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法律事务、宣传法律知识、协处矛盾纠纷、代办法律援助、采集社情民意的工作内容,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听取对顾问服务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使服务内容始终贴近村(社区)工作实际,贴近村(社区)基层干部群众实际需求,牢记顾问服务职责,积极发挥法制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援助代办员、民意采集员作用,让干部群众满意。
二是适度调整,建设高素质顾问服务队伍。坚持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根据村(社区)干部群众对顾问服务的真实反映和市司法局对顾问服务年度考核及综合评估结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适度调整,把年富力强、群众信任、公益法律服务意识高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指派到村(社区)法律服务第一线,把青年律师安排到乡镇中心村锻炼培养;同时,还根据村(社区)工作需要和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结合突出的村(社区)矛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从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中,挑选安排资深专业律师担任该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增强化解突出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有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顾问服务队伍服务于村(社区)法律服务第一线。
三是抽访评估,强化顾问服务督促指导。在倡导公益服务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要求,规定合理刚性顾问服务任务指标,要求担任中心村的法律顾问每月必须到村工作半天,担任非中心村的法律顾问每季度必须到村工作半天,遇有临时紧急需求,法律顾问必须随叫随到及时服务。为提高服务质量,职能部门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了解、跟随服务等形式随时全面掌握服务情况,及时跟踪指导,市司法局每半年对顾问服务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每年进行一次顾问服务全面检查考核,全面评估顾问服务质量和效果,考核结果作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通过有效督促检查,全面增强法律顾问工作责任心,通过评先选优,全面调动顾问服务工作积极性,通过先进事迹宣扬,有效培养顾问服务荣誉心、成就感,塑造社会良好形象。
四是两结合服务,增强顾问服务保障能力。职能管理部门与局直派司法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发挥两结合服务优势,充分争取并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立足村(社区)现有建设实际,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室,公示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协助介绍法律顾问相关信息、联系方式、进村(社区)服务时间。市局直派司法所主动跟进,靠前服务,发挥对基层一线社情明、情况熟悉、矛盾纠纷清的服务保障优势,帮助法律顾问了解社情民意,分析重点矛盾纠纷,联系受服务群众,打开工作局面,让村(社区)法律顾问进得了村(社区)、服得了务,工作有联系,服务有重点,进村(社区)受欢迎,质量有保证,提高了顾问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了顾问服务质量的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