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至13日我市任旭荣律师出席杭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根据会议减量求质的精神,任律师通过认真准备向大会提交《关于我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议》提案一份。
任律师提出,虽然杭州市级层面迄今还没有出台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救助帮扶制度,但是部分城区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上城就已经下发了《上城区社区矫正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门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救助金制度,实行人均不超过5000元的帮困救扶,截止目前已对14个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累计4.3万元的临时救助。下城区和拱墅区分别在全区的“春风行动”专项基金中专题列支“司法救助”模块,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均不超过3000元的临时救助,其中拱墅区委、区政府还联合下发了《拱墅区“助贫扶困暖心工程”实施意见》,对社区矫正帮扶救助进行了明文规定。这些措施都获得了较好的反响,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有力地维护了本地区的和谐稳定。
任律师建议通过杭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的形式,由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牵头,在充分调研、参考国内外现有类似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市本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救助制度,对就业、就学、就医等生活上特别困难的矫正人员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