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江干区依普办邀请了12名“河长”法律顾问团成员参加“五水共治”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江干区依普办常务副主任、江干区司法局局长、江干区依普办副主任、江干区司法局依普工作分管领导、江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分管领导、江干区城管局副局长等。
会上,江干区城管局副局长向大家介绍了江干区“五水共治”的有关情况,江干区依普办介绍了“河长”法律顾问团组建的目的和意义。随后,法律顾问团成员围绕如何发挥专业特长,依法推进“五水共治”畅谈己见、建言献策。
与会人员认为,“河长”法律顾问团作为“河长”的法律智囊,今后可在五个方面发挥作用:法制宣传,发挥专业和行业优势,通过律师进社区、法制讲座、“校园法治晨会”、公益活动等平台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五水共治”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水“集体代言”;法律咨询,为“河长”及治水职能部门开展截污纳管、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引配水、河道管护等治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对治水重大决策、水环境治理重大项目论证阶段进行法律评估、风险预警;参与难点攻坚,对治水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与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律知识,协助有关单位妥善化解治污清水工作中引发的矛盾纠纷;诉讼、非诉讼代理,为治水职能部门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同时,为推进“河长”法律顾问团工作的常态化,区依普办还建立了六项工作制度:联系制度,印制《“河长”法律顾问团联系卡》,方便“河长”和治水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时联系;随访制度,根据需要,顾问团律师随区领导检查、调研、走访“五水共治”工作或现场;法律顾问AB岗制,当A岗法律顾问因故“不在岗”,由B岗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会议制度,顾问团律师参加治水联席会议,参与有关问题研究;每半年法律顾问团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有关工作;实时服务制度,顾问团律师随时接受“河长”及治水相关职能部门的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回复;工作档案制度,顾问团律师做好工作记载,详细记录为“五水共治”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