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义乌市律师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办法》已于2014年2月27日经省律协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原《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律协。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办法.doc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