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有律师 法律服务“保供水”
近日,杭国资任下发【2014】110号文件,委派浙江乐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陶旭东担任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公司外部董事。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是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筹建的项目公司,该工程是“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十枢”工程之一,列为浙江省水利厅“保供水”“引调”类重大工程,是关系近千万居民饮水安全、健康及钱塘江水资源科学配置的重大民生工程,对改善杭州市区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静态投资约98.76亿元,建成以后预计每年从千岛湖淳安县境内的金竹牌配水9.78亿立方米,将惠及杭州市区(杭州主城区、萧山区和余杭区东苕溪以东地区)及工程沿线的建德、桐庐、富阳部分区域的800万左右市民。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建成以后,将形成杭州市区以千岛湖为主,钱塘江、东苕溪为辅的多水源供水格局。陶旭东律师接受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产管理委员会任职通知后,将直接参与到该公司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