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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
来源: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5-03-18 浏览次数:15807


    鉴于环境保护委员会(下简称环保委)设立背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省份高级法院、部分中心城市中级法院已经设立环境资源庭。在这种背景下,杭州市律师协会环保委的设立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作为杭州律师协会新成立的重要业务部门,担负了历史赋予的重大使命。


    鉴于前的环境状况:由于长期以来环保意识的淡薄,环保法律立法和执行的不足,目前,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雾霾天气频发,牵动国民神经。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成为全国上下,各阶层各行业一致的共识。


    环保委的工作计划为:

    一、环保委的研讨方向: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环保工程建设施工法律问题;环评法律问题;环境污染涉及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法律问题;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由“谁污染谁治理”转变为“谁污染谁付费”的环保行业市场化交易法律问题等。

    2015年度规划:拟举办年度四次业务研讨;平均每季度一次。春节后举办第一次业务学习。并就此后三次学习和论文拟定选题。后面的学习争取与其他专业委员会或省律协环保委一起举办。选题拟定环境1、新环保法实施法律问题研讨;2、五水共治法律问题研讨:3环境工程建设施工法律问题研讨;4、碳交易法律问题研讨(暂定)。在此基础上,就环保法律专门领域出具一份业务操作指引。

    2015—2018年度规划:与国家颁布的环保法规同步,如2015年围绕新《环保法》展开研讨。在研讨的基础上,每年就环保法律专门领域出具一份业务操作指引。


    二、环保委与律协各专业委的交流:环保问题不是单一领域的法律问题,它可能同时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问题。故与刑事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做好交叉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各委员会做好联系和衔接工作后拟定具体方案。


    三、环保委与环保政府部门的交流:新环保法的实施,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如“按日计罚”权、“停业、关闭”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同时,各地环境质量的任务落实到了政府,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环境执法的理念、手段、方法需要转变。环保委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上做好法律交流,时刻关注一线执法出现的新问题并提供法律建议。

    四、环保委与企业的交流:严格的环保法律制度的出台和较高的违法成本将淘汰行业中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同时倒逼相关行业进行环保升级改造,达到环保标准。既要宣讲环保法律规定,如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和“按日计罚”措施等,使企业提高环保法律法律意识。同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政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以上交流通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方式进行。


    五、环保委对重大经济活动、重大社会事件的指导: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如“五水共治”,牵涉到各级政府、环保企业、村镇农户的合法权益,环保委要关注、研究及指导可能“五水共治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对重大社会事件,如类似杭城自来水异味事件等,为政府、媒体、公众提供法律意见,保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范和避免重大社会事件对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侵害。


    六、环保委等敏感、重大案件的指导:指派五名资深律师参与市律协对敏感、重大案件的指导工作。

    七、环保委秘书处的设立:环保委虽然是新设专业委员会,但初始委员的律师执业期平均达到了10年以上,因为它的重要性,必将吸引杭州律师界越来越多的精英参与。故环保委设立秘书处,秘书处人选为3人(暂定2名),为完成委员会的任务、为律师同行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服务。


                                         

杭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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