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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成效、问题和对策”实务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行委会、环委会 发表时间:2016-02-04 浏览次数:6057

  2016年1月14日,由市律协行政业务专业委员会和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成效、问题和对策”实务研讨会在杭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二庭危辉星庭长、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张波庭长作为主讲专家应邀参会,市行委会主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蒋朝镖律师主持会议,市环委会主任陈建强律师出席,各委员律师及非委员律师共计60余人参加,座无虚席,研讨气氛热烈。

  本次研讨会立足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由危辉星庭长和张波庭长分别基于各自在行政审判领域的丰富经验,就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成效、问题和对策等方面发表了深入的介绍和分析。张波庭长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杭州市的行政案件审理情况、2015年行政审判的创新工作、新法施行后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等四个方面做了介绍。张庭长认为,新法施行后杭州市的行政案件大幅上升,基本上翻一番,政府机关败诉率明显上升,司法审查力度加大。杭州市的两级法院积极贯彻实施新法。从2016年1月1日起部分案件一审将由铁路法院受理。危辉星庭长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成效及困难和问题为主题做了专题演讲,介绍了全省及全国新行诉法的实施情况。据他介绍,2015年全省行政案件数量增幅在一倍以上,行政机关败诉率也明显上升,新法的实施效果明显,推动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问题方面,两位庭长指出主要是对新法实施后新出现的一些问题还在边审理边完善当中,比如如何具体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如何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如何看待所谓的“滥诉”问题,如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如何解决新旧法律过渡期内一些特殊案件的受理和审查问题,等等。在两位专家发言过程中,各位律师提出了很多问题,从律师角度对新法施行发表了看法,提出了建议,进行了很好的互动交流。

  关于新行政诉讼法的起草、讨论和实施,市律协行委会目前已经举办了四次专题研讨会,对其中的疑难重点问题及时跟踪,深入研讨,对于协助律师更好的办理行政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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