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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应诉策略”主题研讨会召开
来源:政府委 发表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153

 

    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杭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承办的 “行政机关应诉策略”主题研讨会8月29日举行。

政顾委主任麻侃主持会议

    来自拱墅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街道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杭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政顾委)委员和律师共140余人参会。会议由政顾委主任、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麻侃主持。

拱墅区法制办副主任陶百灿致辞

市律协副会长、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虹致辞

   会上,拱墅区法制办副主任陶百灿、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虹分别做了致辞。在热烈的掌声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马国贤开始了题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防范”的讲座。

马国贤作题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防范”讲座

  马法官首先介绍了当前行政执法面临的法治环境。他说,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顶层对行政诉讼监督依法行政寄予很高的希望。同时,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对象法治水平的提高都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要求。此外,法院司法改革、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也对依法行政产生了新的压力。

    随着一系列法治环境的变化,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也发生了变化,“法院不仅敢收案了,而且也敢判了。”马法官说,2016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0980件,其中,11个设区市政府作被告的案件609件,同比上升约1.6倍;省政府作被告的案件从2015年的113件增至197件。全省一审判决被告败诉案件1358件,占一审判决结案总量的30.52%。

    紧接着,针对2016年全省行政败诉案件的主要原因,马法官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忽视职权法定,超越职权作出行政行为;二依法履职不到位,拖延或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三收集证据不充分,缺乏相应证据作出行政行为;四程序意识不强,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五签订行政协议较随意,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协议。

    随后,马法官以法院如何审理行政案件为切入点,详细梳理了行政机关应当重视的败诉风险点。法院在审理阶段通常要审查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针对法院审查的各个节点,马法官以案例的形式,着重强调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当程序规则、法律适用规则下行政机关的败诉风险点。

   最后,参会人员就行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公安机关的鉴定是否可诉、行政赔偿等问题与马法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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