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由“土地出让合同争议作为行政案件审理后的问题与对策”第三次研讨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在制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在市律协大会议室举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导、中国行政程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章剑生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专题讲座,市行委会主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朝镖律师主持讲座,委员律师代表及非委员律师等,共计50余人参加。
本次专题讲座立足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在制定中的热点难点,围绕行政诉讼实务中的常见问题所展开。章剑生教授在学术和实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参与了此次司法解释的讨论和制订过程,在此次讲座中,章剑生教授结合案例全面地发表了深入的介绍和分析,并与在坐参会人员进行积极的互动。
章剑生教授基于对行政协议的理论研究,围绕“行政协议概念”、“ 行政协议范围”、“ 第三人的原告资格”、“ 行政协议无效”“ 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的处置”等方面的问题,辅之以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下半场由蒋朝镖律师主持进行提问互动环节,由在场参会人员就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在制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惑向章剑生教授交流和提问,章剑生教授对问题作了详细分析和解答。
蒋朝镖律师提出,自2015年5月1日后将行政协议纠纷作为行政案件审理之后,司法实践中尚有不少存在争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的专门关于行政协议的司法解释会对今后行政协议案件的办理和审理产生很大影响,律师们加强对行政协议的把握和理解将对业务水平提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第一次专题讲座,是行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后还会以更多专题的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帮助行政法律师们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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