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下午,《民法典》对企业用工的影响和应对策略研讨会在杭州市律协大会议室举行。研讨会由市律协劳保委副主任章悦主持,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支队长(院长)何梅亮、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副处长蔡光明、杭州部分地区的仲裁员,市律协劳保委主任姜海斌、副主任刘艳芳等共计80余名劳保委委员和其他非委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开始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支队长(院长)何梅亮,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副处长蔡光明分别致辞。
随后,特邀嘉宾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王丹丹博士作了“《民法典》对企业用工义务与责任的影响”的主题分享。并通过列举企业用工管理中的屡见不鲜的热点事件,深入浅出地解析《民法典》实施后对劳动者就业年龄和智力精神状态、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人格权等方面的影响。
最后,由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级主任科员(资深仲裁员)戴翠虹、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汪士雄、市律协劳保委主任姜海斌、劳保委副主任刘艳芳四位对《民法典》对企业用工的影响和应对策略进行座谈研讨。其他人员积极参与,对民法典对劳动法的影响重点及最新的劳动法政策法规要点等进行热烈互动交流,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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