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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八月,西子湖畔|记市律协文化委直播网红经济法律服务研讨会
来源:文化产业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2196

 

    8月7日,由杭州市律师协会文化产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直播网红经济法律服务研讨会”在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拉开序幕。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已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直播MCN机构等网红经济模式作为新兴的业态,在财税规划、风控和合规等方面与传统模式同异互现,呈现出自身的独特之处。研讨会的展开,旨在研究网红经济下的合规路径,进一步提升和推动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水平。本次研讨会由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司扬律师主持。

    研讨会的开始,文化委主徐晓岗律师为于本次活动致辞。徐律师肯定了举办本次研讨会的必要性,也对本次活动嘉宾的分享充满了期待。徐律师认为,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迎合时代脚步,着眼于直播网红经济,提供更符合客户需求、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行业的新要求。

    本次研讨会特邀请个税管家、税师爷®创始人 CEO宋健老师带来了网红电商财税合规化为主题的分享。宋老师立足于2020年中国网上零售额新增长,电商行业迎机遇的互联网经济现状,指出了现行环境下,电商行业、网红经济的财税问题,即无票供货、无票销售以及未税收入。伴随着国家连续对平台进行行政指导、《网络直播营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如何在财税领域合规化,减少税务风险,宋老师分享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杭州市律师协会文化产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陈晓璐律师围绕直播MCN机构合规主题,向各位与会律师与公司客户分享了部分研究成果以及经验之道。陈律师指出,直播行业存在三大新特征:万物皆可播、大资本入场以及监管更严格,因此在服务直播MCN机构过程中应当针对机构与主播、机构内部人事以及TO B、TO C等四个领域为客户提供合适的法律解决方案。服务过程中,律师应当了解直播行业的商业模式,更应当守住律师底线,坚守原则。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司扬律师结合其深耕直播网红经济的服务经验,向在场的来宾分享了经纪合同解除及竞业禁止的法律实务。司律师着眼于解约形式、违约金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三大板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与现场的律师、法务同行分享了其实务经验。平台账号的解绑是否可以作为双方协商一致解约的标志,违约金如何设定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会被法院认可违约金数额,竞业限制是否可以适用于经纪合同……司律师以丰富的案例向大家展示了司法实务中对相关问题的不同认定,使大家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随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徐晓岗律师、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方云涛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浙江杭天信律所楼宇广律师作为杭州市律协文化委委员就本次研讨会分享了个人心得与收获。

    最后,研讨会主持人司扬律师对于本次研讨会做了总结发言,并感谢了大家的热情参与,以期下一次专委会活动能更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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