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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犯罪案件中的家事因素”主题沙龙会议综述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22-08-12 浏览次数:1184

    2022年8月3日下午,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以“恶性犯罪案件中的家事因素”主题沙龙活动。本次活动特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戴红霞女士进行“漫谈重罪中的家事因素”主题分享。市律协家事委主任魏小军、秘书长何嘉川、王楠等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诸多家事领域律师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戴红霞女士的主题分享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民转刑”重罪案件基本情况。戴女士将家事纠纷引发的重罪案件概括为六类,结合案例分别详细讲述。六大类型包括分手、复合、情敌等情感纠葛型;婚外情、子女抚养费、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家庭矛盾纠纷型;民间矛盾型;家庭境况不好、人生不得志等厌世报复社会型;拖欠工资、债务等工伤劳资纠纷型;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型。考虑到与会人员大多为家事律师,戴女士并没有就刑事方面问题进行过多的探讨,而是将重点放在案例介绍,以及家事因素的介绍与剖析、家事因素如何导致重案发生。深入浅出、全面清晰,让与会人员对“民转刑”重罪案件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第二部分是重罪案件涉家事风险提示。戴女士首先从婚恋方面谈起,结合大量案例,对“面对渣男,分手了就别再见面”、“面对不幸的婚姻,敢于离婚”、“洁身自好,拒绝婚外情”、“防范风险,远离畸形恋情”四个方面,以经验老道的检察官视角开展实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浙江省检察院办案情况,以及目前正在办理案件的进度与难点进行了详细介绍。期间,戴女士以公诉人即刑事司法工作者的身份对婚姻家事制度进行了思索,也向在场的家事律师表达了困惑:什么是离婚也解决不了的矛盾,离婚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其次,戴女士谈到了教养与养老问题。她认为,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既不是富养,也不是穷养,但绝不能惯养。最后,戴女士谈及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问题。比如女孩子遇到劫财劫色的歹徒应当如何应对?进而引申出遇到危急情况,应该抗争还是忍让?

    第三部分是发挥检察职能,防控恶性案件推进社会治理。在这一部分中,戴女士从严厉打击、多措并举与法制宣传教育三个方面阐述了恶性犯罪的应对措施。严厉打击方面,要严惩“民转刑”恶性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家事转化的刑事案件往往恶性极大,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不管出于何种理由,杀伤突破了人伦道德,为人类社会所不容,必须毫不动摇地予以严厉打击。近年浙江省检察院向最高法抗诉案件中唯一一件胜诉案件,就是家事转化来的恶性报复杀人案件。多措并举方面,应避免简单粗暴、效率低下的治理手段,通过构建多层次的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手段具体包括深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加强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合作,健全心理干预机制;加强对特定人员的有效监管,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后,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不可动辄认为家事转化的犯罪行为是“小事”、“家事”。应坚守犯罪红线不可动摇。

    嘉宾分享结束后,活动进入下半场,由何嘉川律师对戴红霞女士的分享进行了总结,随后王楠、吴小燕、杨红三位律师进行了感受分享。在三位律师的带动下,与会人员积极就家事与刑事交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就实务中家事律师如何更好履职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至此,分享活动在嘉宾与参会人员的互动中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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