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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
来源:杭州市律师协会 发表时间:2004-09-29 浏览:6461 分享:
        
        大会直选产生并由执业律师担任律协会长


    9月25日―26日,我市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来自全市96家律师事务所的180名律师代表和33名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开幕式由主席团执行主席、四届理事会会长方绍清主持,四届理事会副会长胡祥甫致开幕词。


    市委副书记于辉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耀梁、市政协副主席曾东元、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国华、省律师协会会长王秋潮应邀参加了大会开幕式。于辉达副书记代表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政法各部门作重要讲话,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近几年来我市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广大律师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同时,对我市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殷切希望和要求。于辉达强调,律师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司法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全面拓展律师业务,加快我市律师事业新一轮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慧萍代表市司法局在会上作了讲话,对三年来我市律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我市律师在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律师业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提出了希望和具体要求。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和中华全国律协、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也在会上讲了话,对杭州的律师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沈连均、市中院副院长汤海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东涛及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民政局、市社科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应邀参加了大会开幕式。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由市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会会长方绍清所作的工作报告、副会长王志建所作的财务工作报告和《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通过差额选举产生了53名理事、15名常务理事;通过全体代表直选的方式选举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为市律师协会五届理事会会长;常务理事会选举倪荣根、王为民、沈田丰、任旭荣(女)为副会长。


    会议在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后举行了闭幕式。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方绍清在会上讲了话,希望新一届理事会提高认识、摆正位置、理顺关系,发扬民主、求真务实、服务奉献,把律师协会的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全体律师的期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慧萍,党委副书记沈连均、副局长周保国、夏福志和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老干部代表应邀参加了大会闭幕式。


    本次大会是一次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大会。大会的运作,充分体现了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的原则,坚持“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行业自治的原则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杭州律师的发展和律师协会行业自治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与历届大会相比,本次大会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为充分体现代表的民主权利,大会在选举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创新。理事、常务理事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律师协会会长由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这在我国省会城市律师协会选举中尚属首次。二是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市律师协会会长由执业律师担任,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由原先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


    大会闭幕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方绍清和新当选的第五届理事会会长章靖忠及副会长与中国律师杂志社、法制日报和省、市各新闻媒体的记者20余人见面。方绍清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和本次大会的概况,并与章靖忠会长一起回答了记者就杭州律师业改革发展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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