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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律师协会 发表时间:2015-09-29 浏览:4029 分享: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根据《关于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律协〔2013〕32号),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承办的2015年第二期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定于10月12日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10月12日下午14:00-17:30

    上课时间:10月13日—10月16日

    二、报到、培训地点

    杭州华洋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万塘路塘苗路1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律师实务基本执业技能;

    (三)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

    (四)其他提高公职律师综合素质的内容。

    针对公职律师执业特点,省律协将安排法院、法制办、仲裁委、高校等部门专家授课,着重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培训费为1800元/人,报到时现金缴纳,培训期间住宿费自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上已成功预报名人员请按期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请在10月9日之前电话告知。

    (二)培训人员(名单于神州律师网www.zjbar.com下载)报到时需提交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单位名称)和单位同意参加培训的推荐函(推荐函包含确认参加培训人员系本单位在编公务员,同意参加本次培训意见及加盖县或区以上政府部门公章)。

    (三)报到后,需住宿的学员直接到华洋宾馆总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四)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五)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地律协及时通知各公职律师相关单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安新    李若珍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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