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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投诉今年激增800宗 广告不实是祸端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4-12-15 浏览:6326 分享:
   近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永强在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举办的“营造良好购房环境论坛”上指出,今年1-11月,房地产业的投诉已经达到1200多宗。前年,相关投诉只有300多宗,去年上升到454 宗,消委会收到的房地产投诉呈快速增长的态势。 

  广告宣传不实易产生投诉 

  李永强表示,2002年房地产投诉在消费投诉中排第三,去年已经上升为第二。说明房地产的纠纷很厉害。究其原因,除了房地产的发展以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原因是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给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冼庆彬则认为,广告宣传与实际的购房存在差距是房产投诉多的主要原因。目前宣传和广告与消费者实际购买的房屋在环境、装修标准、交通条件等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冼庆彬说,很多楼盘的山水、园林、湖景、海景都是“移花接木”,并不是真正达到了。这并不能责怪开发商,开发商只是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的,所以广告的水分就比较大。媒体又没有很好地把关,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电台。原因就是房产的质量很多没有达到原来的标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产缩水,消费者购买的房屋产权面积分摊的比较大。消费者购买房屋是不简单的事情,意味着财产结构的调整,从流动资金变成固定资产。很多消费者一辈子只购买一套房屋。如果宣传不实,质量又存在问题,就会使消费者吃亏。 

  个别消费者维权失当 

  法律专家韩世同在“营造良好购房环境论坛”上介绍了因为一片瓷砖坏了,消费者居然要求发展商把整屋的瓷砖换掉,并执着地打了一年多最后输了的官司的典型案例。韩世同介绍说,有消费者买了一套带装修的住房,随后发现一块瓷砖出现了问题。消费者于是认为所有的瓷砖都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全部换掉。在发展商最后让步到愿意赔偿3000多元的情况下,消费者依旧不依不饶,并与发展商打了持续一年多的官司。消费者最后输了官司后,造成的损失为5000多元。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国强表示,从收到的房地产投诉看,该行业的确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也有少数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明显不合情理。以“退一赔一”的双倍赔偿为例,不少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都提出了这一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获得双倍赔偿的只是极少数,因为这是受很多因素决定的。 

  消费者代表则认为,购房对于绝大部分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生中最大宗的消费。所以,消费者即使提出的赔偿要求过分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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