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文件(杭人社发〔2015〕312号)通知,根据《律师职务试行条例》,经杭州市律师专业人员三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5年9月30日评审通过,董政刚等12人具有三级律师资格。名单如下:
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 董政刚
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谢旭东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刘 航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庞 越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陈 宁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董 勍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李迎春
浙江可道律师事务所 朱 勤
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 袁永明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谷延飞
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 陈 勇
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姚桂明
上述人员取得资格的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杭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2015年11月19日